朱山
生平简介
乾隆十六年(1751年)辛未科二甲进士。乾隆十九年(1754年)任福建邵武府建宁县知县。乾隆二十年(1755年)调任台湾府彰化县知县。既到任,访狱,知皆为窃贼,乃悉纵之,予十金,使治生计。后有二人再犯,杖毙之,邑人乃相戒勿犯。在任二年,凡有鞫断,但及两造,旁及弗问,故案无积牍,狱无冤民。性简约,官署私款不取,只取正供。不事逢迎,忤分巡台湾道德文,德文衔之,命其造册清丈田亩。朱山以此举将大病民,抗册不上,并不许绅士行贿德文。德文怒,劾山私收采买。报罢,委员逮山,邑民数万揭竿起,逐委员。至福建系狱月馀,狱未具。会福建将军入觐,知其冤,密奏其事,得免。遂召见,复原官,再迁滦州知州。德文因罢官。朱山将上任,途中归里,始知当其罢官之时,彰化百姓聚万金为其置新宅。袁枚志此事于《小仓山房文集》。 乾隆二十二年三月,被闽浙总督喀尔吉善及福建巡抚锺音会疏“买补仓谷、短价克扣”,被革职。不久复官,升任直隶滦州知州。
台湾民间故事 朱山知县 审 茅厕踏板
乃悉纵之,予十金,使治生计
朱山对牢里的二十七名罪犯感到好奇,得知他们都是因为生活困苦才犯下窃盗罪,内心十分不舍;因为这些案件既不是杀人,也不是放火,怎么会判这么重的刑?他当机立断,一一放了这些人,并且给他们一笔钱过生活,犯人们非常感谢朱山的仁慈,无不感动的涕流满面。原本治安就很好的半线,在朱山的治理之下,更是一片祥和。
击鼓伸冤
有一个李姓妇人击鼓伸冤,说她两箩筐的鸡不见了。本来她挑鸡要去隔壁的村庄市集卖,希望能多赚一点生活费,谁知道一走到竹林时,肚子大痛,刚好竹林内有一间茅厕,她就把两笼鸡放在门口,就进去蹲厕所了。岂料,大解完后鸡全都不翼而飞,她哭著请县老爷帮她主持公道,但鸡没有名字又长得一样,应该怎么找呢?
朱山问李妇:“你可认得你的鸡?”李妇很有自信的回答:“当然,我都有做记号,而且我养的鸡都会听我的口令。
朱山弄清楚始末后,要求先公审茅房里的两块踏脚板,同时也引起公堂外的百姓们哈哈大笑,这时朱山板起脸来大骂:“是谁?胆敢在公堂上嘲笑本官?”此时大家赶紧闭嘴,静候官差把茅房里的踏脚板送来。
有一句话说“人未到,声先到”,想不到踏脚板都还没有进到公堂内,就已经臭气冲天了。众人捏起鼻子,但只有朱山不以为意,煞有介事的问:“臭踏脚板,现在你是唯一的证人,李妇说她放了两箩筐的鸡在茅厕门口,可真有此事?”众人一听,觉得实在太荒谬,哈哈大笑起来,而且都笑到不能自己。朱山大怒,高喊:“扰乱公堂者,统统抓起来!”官差听令抓人,众人纷纷求饶,此时朱山竟然说:“可以饶了你们,但在天黑之前,你们每一个人都要送一只鸡给我,每只鸡都要绑上你们的姓名。”
果然,还不到黄昏之时,公堂里已经是满满的鸡了。朱山见此状,问李妇:“你真的能认出自己的鸡?”李妇专注的在一堆鸡中寻找,最后终于被她找到。她用惯用的口令呼叫她的鸡,果然如她所说,确实听得懂她的口令!于是朱山知县立刻将送鸡来的人押上审判,也还了李妇两箩筐的鸡!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