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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伟森

李伟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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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3年-1931年2月7日),乳名伟生,亦名国纬,字北平,笔名李求实,化名林伟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中国共产党早期党员,中国共青团早期领导人。曾任《中国青年》杂志编辑。左联五烈士之一,为五烈士中,唯一没加入左联之人。

目录

生平

早年

1917年考入武汉高等商业专科学校。1919年,五四运动开始,领导了武汉学生运动。嗣后,与恽代英等人成立利群书社。1920年,到黄陂北乡当小学教员。1921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2年由团转入中国共产党

同年,随恽代英到四川泸州创办了泸州联合师范学校,回武汉后,于武昌高等师范学校读书,做中国共青团的工作,并主编《日日新闻》。1923年参加京汉铁路二七大罢工,后因遭通缉,受湘鄂区委派遣到安源工作,任安源路矿俱乐部文书股股长。同年被选为中国共青团中央候补委员。

大革命时期

1924年4月任中国共青团农工部部长,被派往苏联莫斯科东方大学学习,任中国青年团中央驻莫斯科总代表,1925年学成回国。1926年8月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东省委宣传部长,主编《少年先锋》。后调任中国共青团湖南省委书记。1927年四·一二事件后,参加广州暴动。失败后,到上海从事中国共产党的宣传鼓动工作。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1928年,任中国共青团中央宣传部长、《中国青年》主编,与谢觉哉共同编辑《红旗半月刊。1929年到中共中央宣传部任中共中央机关报《红旗日报》编辑,同年5月,主编《上海报》。1930年3月与鲁迅参与中国左翼作家联盟成立工作,8月任中共中央宣传部秘书,兼任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中央准备委员会党团书记。1931年,任全国互济总会党团书记。

龙华二十四烈士

1931年1月17日中午,因遭人密告,在上海东方旅社开会的林育南柔石冯铿胡也频殷夫等人被捕。18日凌晨,因林育南一夜未归,李伟森来东方旅社打探消息,也被蹲守的特务逮捕。2月7日深夜,被国民政府处决于上海龙华淞沪警备司令部内广场,时年28岁。

烈士遗物

王振南在解放前的三十五年中,在反动的司法界一直充当虐杀革命烈士的刽子手。据有案可查的,直接受王振南迫害的共产党员和非党革命志士即达一百八十人之多,被杀害的有三十四人。 这个血债累累的凶手,解放后仍隐瞒罪恶历史,拒不坦白。人民政府在1955年12月依法将他逮捕后,经过多次审讯,在大量的证据面前,王振南才不得不认罪,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 3日举行了有六百五十人参加的公开审判,依法判处王振南死刑。

家庭

  • 第一任妻子陈修良,1926年结婚,1927年离婚,陈后来改嫁沙文汉
  • 第二任妻子秦怡君(即陈凤仙,许白昊的遗孀)(1904~1976年),1928年结婚,有一子李齐泰,广州军区军级离退休干部。

作品

  • 《杜思退也夫斯基评传》
  • 《小品文杂感集》
  • 《十月革命后俄国农业状况》

译着

  • 《朵思退夫斯基》
  • 《动荡中的新俄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