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锡九
人物简介
李锡九(1872年1月1日 - 1952年3月10日),原名李永生,曾用名李立三。河北省安平县人。早年留学日本,加入中国同盟会。辛亥革命后任国会众议院议员。192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天津参加筹建中共顺直省委。1927年任武汉国民政府监察院委员兼军事裁判所所长。1930年任阎锡山部陆海空军总司令部总政治部主任。1948年任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监察委员。1949年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解放后,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河北省人民政府副主席等职。1952年3月10日在北京逝世[2]。
人物经历
李锡九,肄业于直隶农业学堂,后赴日本留学。在日本东京与孙中山相识,于光绪三十一年加入同盟会。翌年回国后任职于直隶巡警学堂。为实现报国之志,他利用一切机会广泛传播民族民主主义思想,进行地下反满活动。
武昌起义爆发后,在北方竭尽全力奔走呼号,组织声援。民国元年(1912年),当选顺直省议会议员,继又当选中华民国众议院议员。在国会中,坚持反对窃国大盗袁世凯和仇视革命的冯国璋,与封建复辟势力进行了不懈斗争。民国6年(1917年)6月,到广州和孙中山等共商革命大计,积极参加了名震一时的“护法运动”,随之担任非常国会护法委员。
1922年由李大钊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参与筹建中共顺直省委,领导平、津、河北等地的革命斗争。为贯彻中共二大决议,推进国共合作,仍保留了国民党党籍。翌年,奉中共北京区委指示回安平、饶阳一带开展革命工作,壮大党的组织。1924年,参加了在广州召开的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他在会上慷慨陈词,坚持拥护孙中山“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会后,被推选为直隶省党部主任委员,接着建立了北方国民党组织。1924年9月起,先后出任河南火车指挥总局局长、直隶纸烟指务处长、国民政府委员、监察院首席监察委员。北伐军打到武汉后,兼任武汉军事裁判所所长。1927年,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李锡九被武汉军警督察处逮捕,经他坚持斗争和社会各界营救出狱。此后,在北平组织三民主义研究社,从事反蒋抗日民主活动。
抗战前夕,到西北军冯治安(又名仰之)部进行革命活动。在冯任河北省主席时,主持向内蒙古五原地区移民工作并建立了仰之新村,为去延安开辟了道路。后几经曲折到达陕北。卢沟桥事变时,从陕北苏区回原籍小住即赴延安。曾任天水行营顾问、河北省政府委员。1938年,为争取地方实力抗日,扩大统一战线,奉中共中央指示去河北孙殿英部建立“学兵团”,发展进步势力。后把“学兵团”中的进步人士转送延安抗日大学。
抗战胜利后,李锡九抛弃国民党职务,到石家庄等地解放区开展工作,后碾转北平,在国民党上层军政官员中进行统战活动。在争取傅作义接受共产党和平改编时,以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身份积极活动,于1948年11月受傅作义暗派,与耿寿伯、杜斌丞一起去西柏坡和中共中央协商和平解放北平问题,为和平解放北平做出贡献。
平津解放后,任河北省人民政府委员。
新中国后,当选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兼最高人民检察署委员、河北省人民政府副主席。
1952年3月10日病逝于北京。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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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衡水市第一个党员李锡九是安平人,搜狐,2016-06-08
- ↑ 特稿:李锡九同志逝世66周年纪念活动在京举行(组图),中红网,2018-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