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本行政区的人民防空工作的规章和措施 [2]。
(二)编制本行政区的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计划。
(三)拟定防空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
(四)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和通信、警报的建设与管理。
(五)组织本行政区人民防空无线电战时管制。
(六)监督检查和指导城市建设、基本建设和城市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贯彻人民防空规定的执行情况。
(七)检查督促战时医疗救护、物资储备、水电供应和其它保障方案的落实。
(八)组织群众防空队伍建设和训练。
(九)组织人民防空演习。
(十)组织人民防空宣传教育。
(十一)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
(十二)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
(十三)战时:负责发放空袭警报和组织实施灯火管制,组织指挥人民防空疏散和掩蔽,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卫作战,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生活供应和其它保障工作,组织消除空袭后果,协助有关部门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
(十四)承担新建民用建筑,修建与不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职能。
(十五)承担修建防空地下室,防护工程质量监督和工程竣工质量验收职能。
(十六)承担上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赋予的其它职责。
人员编制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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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习近平:人民防空是国家战略 ,搜狐视频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浙江省人防办,2019-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