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市平镇区公所
桃园市平镇区公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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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园市平镇区公所(英语:Pingzhen District Office)在桃园市平镇区的派出机关,在中华民国政府架构中属于区公所位阶,上级业务监督机关为桃园市政府。[1]
目录
沿革
- 1920年,辖区自“安平镇”,改称“平镇”。
- 1945年,平镇庄改为平镇乡,成立“平镇乡公所”。
- 1992年,平镇乡改制平镇市,而改制为“平镇市公所”。
- 2014年,平镇区因应桃园市改制,本所改制为“平镇区公所”。
辖下单位
因应平镇区幅员广大,本所设有四室、五课,分别为秘书室、政风室、会计室、人事室、民政课、工务课、农经课、社会课、人文课、平镇区调解委员会、平镇区租佃委员会及平镇区民防团等。
公所大楼
平镇区公所大楼共三层。
- 一楼:民政课、里干事办公室、社会课、工务课、农经课。
- 二楼:区长办公室、副区长办公室、主任秘书办公室、秘书视导办公室、人文课、会计室、政风室、人事室。
- 三楼:礼堂、舞台、第一会议室、第二会议室、秘书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