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教育局
梅州市教育局是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規,起草有關地方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
根據《中共梅州市委、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梅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梅市發〔2009〕63號),設立梅州市教育局。
目錄
職責調整
(一)增加管理有關市直中等職業學校的職責。
(二)將大、中專院校的招生錄取工作,交由梅州市招生考試辦公室承擔。
(三)加強基礎教育工作,以農村教育為重點,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減輕中小學生的課業負擔,加強中小學德育教育,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四)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堅持以就業為導向,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推進體制機制創新,增強職業教育發展活力,構建與現代產業體系相適應的現代職業技術教育體系。
(五)加強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完善民辦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規範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規,起草有關地方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擬訂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提出教育體制改革[2] 教育廳的政策和思路以及教育發展的方向、重點、結構、速度建議,並協調指導實施;會同有關部門規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布局調整,負責教育事業相關數據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負責市級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教育收費的政策規定;監督、統計各縣(市、區)教育財政撥款的投入、執行和使用情況;指導學校的基本建設和財務管理工作。
(四)綜合管理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民族教育,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指導辦學體制、學校內部管理體制的改革;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教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工作;指導學校的安全、穩定和保衛工作;指導教育系統審計工作。
(五)負責職業技術教育工作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承擔職業技術教育和成人教育相關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成人文化教育、社區教育、職工教育和農民文化技術教育工作。
(六)規劃、指導和協調普教系統的科學研究工作;指導各縣(市、區)開展教育科研和推動學校發展高新技術、科研成果轉化及興辦科技產業工作;指導學校開展勤工儉學和發展校辦產業工作。
(七)牽頭負責監督檢查各縣(市、區)和各級各類學校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情況,負責督政、督學工作,依法組織教育執法,督導、檢查各縣(市、區)履行教育職責和鞏固提高「兩基」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導檢查和驗收工作,負責教育評估工作,對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進行檢查、監測。
(八)指導各級各類學校開展教學研究和教學改革,指導各類學校專業建設、課程建設和教材建設,規劃、指導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導學校電化教育、教育技術裝備、實驗室和圖書室建設,組織審定教材與教學用書及資料。
(九)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管理各級各類民辦教育,規範民辦教育辦學秩序。
(十)規劃、指導、組織教育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本市國家公派出國留學有關工作,指導來梅留學人員和在學校任教外籍教師管理工作。
(十一)參與制訂中等專業學校的招生計劃;指導教育考試招生工作和各類學校學生學籍管理工作,參與擬訂有關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和計劃;提出師範類畢業生就業政策建議。
(十二)規劃、指導推廣普通話和文字規範工作;承擔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三)主管全市的教師工作;指導實施各級各類教師資格制度;規劃並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指導教育系統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黨的建設和監察、紀檢工作。
(十四)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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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梅州市政府機構,梅州市人民政府
- ↑ 關於教育改革!這四大問題必須重視!,搜狐,2018-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