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器
武器是在暴力衝突中用來增加攻擊效果的工具,武器被大量使用的暴力衝突也通常被稱為武裝衝突。武器一般會用來傷害或攻擊其他人或設施,當被有效利用時一般會遵循「期望效果最大化、附帶傷害最小化」的原則,也因此被用來威懾和防禦。武器一般是在像狩獵、犯罪、執法、自衛及戰爭下使用,其目的是為了增加上述活動的效率及效能。
主要用於有正規組織的軍事衝突的武器又稱兵器和軍火,但定義範圍略有不同:兵器主要指基層軍事人員所使用的武器,是用非核常規手段殺傷敵方有生力量、破壞作戰設施、保護己方人員及設施的器械,是進行常規戰爭、應付突發事件、保衛國家安全的武器,也有些定義會將無火藥的冷兵器視為兵器,例如中國的十八般兵器[1];而軍火是泛指現代戰爭中批量使用的各類硬件裝備,其中包括制式兵器、彈藥、軍用載具以及戰略武器。
任何可造成傷害的事物(甚至可造成心理傷害的)都可稱為武器。只要用於攻擊,武器可以是一杯熱水,也可是一枚氫彈。日常可見的石頭、磚塊甚至一根掃帚或一支鉛筆,都可以作為武器,但許多武器是特別為攻擊的目的而設計,從簡單的棍棒、劍及槍到複雜的洲際彈道導彈、生物武器及網絡武器等。許多先進的武器也有對應的導航系統及通訊系統,後來也衍生出偵測武器用的偵查系統,如雷達。
武器一辭並非全然為軍事領域所用,也可以用於日常生活中,作為競爭工具的代名詞。比如說法庭上之攻防依據、商業競爭之手段,人與人間之較量標的等等。
目錄
歷史
武器是人類技術發展的指標。原始人類的武器主要來源於自然界,即樹枝、石頭、獸牙等較為鋒利的東西,而隨着人類科技的發展,人類利用冶金術製作出更堅硬更高殺傷力的金屬兵器。
科學家曾觀察到黑猩猩將物體作為武器的應用,猜測早在五百萬年前,人類就開始使用武器。然而,這無法用實物證實,因為木製武器和未成形的石頭都不會留下明確的遺物。
已發現最早可明確定義的武器是Schöninger矛,一共發現八根,並用木製的甩杆製成,年齡超過30萬年。在肯尼亞圖爾卡納的納塔魯克發現,此地點在大約10,000年前許多人類的骨骼可能會出現頭、頸、肋骨,膝蓋和手有重大創傷性損傷的證據,包括埋在骨頭中的黑曜石射彈,可能在兩個群體之間發生衝突的情況下,由箭頭和其他武器造成,但是也對納塔魯克戰爭的這種解釋受到挑戰。
冷兵器和熱兵器
武器類型可以依照火藥的使用與否而區分為冷兵器和熱兵器。
冷兵器是只利用物理手段、不使用化學反應和原子能產生攻擊力的武器,例如:刀、劍、斧、矛[2]等,一般是傳統格鬥武器,在近代戰爭中因火器的普及及使用技術的進步而不再是軍隊中的主力,但並非就此消失。冷兵器中也包括一些用物理方式、不使用燃料推進的遠射武器(比如弓、弩、彈弓、吹箭、氣槍、投石機等)、質量投射器(例如磁道炮等)和能量武器(比如聲波武器等)。
熱兵器也稱火器,是指利用推進藥(比如火藥)以及爆炸物發生氧化反應釋放化學能產生打擊力的武器,包括:手榴彈、槍械、火炮、導彈及地雷等。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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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古代十八般兵器簡介及圖譜,在線新華字典
- ↑ 冷兵器時代的戰場主角:長矛的前生今世,騰訊看點,2016-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