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瑞金大屠殺
江西瑞金大屠杀,又称“民办枪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大革命”期间发生在江西省瑞金县等地的一系列大屠杀事件。该屠杀发生于1968年9月23日至10月初,据统计,瑞金县的屠杀死亡人数为300余人、兴国县为270余人、于都县为500余人,总计1000余人。屠杀的实施者为当地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干部或民兵,受害者多为黑五类及其亲属,其中瑞金县受害者年龄最大的80岁、最小的11岁,杀人方式主要包括枪毙、石砸、木棒打、刀子捅、推下悬崖等等。
瑞金大屠杀发生于“清理阶级队伍[1] ”期间,时任江西省革命委员会主任、省委书记的程世清于1968年8月上旬在全省发起“三查运动”(即“查叛徒、查特务、查现行反革命”运动),造成全省上万人死亡,其中被逼自杀超5000人。1968年9月22日,瑞金县召开各公社专案组长会议,强调深入开展“三查运动”,搞权力下放、“民办枪毙”,要拿出“成绩”向国庆献礼。此后,公社、大队干部可以随便杀人,无需立案、不要证据、不要审批。9月底10月初,局势逐渐失控,当地革命委员会多次制止,屠杀才逐渐结束。
屠杀过程
1968年5月,毛泽东发动“清理阶级队伍”的政治清洗,同年8月5-10日,程世清主持召开全省革委三次全会,在全省发起“三查运动”(即“查叛徒、查特务、查现行反革命”运动),大搞阶级运动。据不完全统计,“三查”运动展开的1-2个星期内,江西全省有超过5,000人被逼自杀。截止8月20日,瑞金县全县共揪出三查对象5,319人,其中叛徒830人、特务266人、顽固不化的走资派48人、没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右分子2,354人、现行反革命和反革命两面派94人,还破获了反革命组织49起(331人)。
1968年9月22日,瑞金县召开各公社专案组长会议,强调深入开展“三查运动”,学习广东一些地方的经验,搞权力下放、“民办枪毙”,要拿出“成绩”向国庆献礼。此后,公社、大队干部可以随便杀人,无需立案、不要证据、不要审批。仅23日、24日两天之内,瑞金全县各公社、大队就大约杀了120多人。
9月下旬,瑞金大屠杀的消息上报到了中央,关于屠杀消息如何传到中央,有研究人员指出有两个版本:一个版本说是福州军区某首长的小车经过瑞金沙洲坝公社一个河滩时,看到当地清水大队杀死的8个人死状惨烈,下车知道实情后马上上报到了中央;另一个版本认为是瑞金籍少将钟辉的侄子被杀,身处北京的钟辉则上报了周恩来,后者随即下令停止屠杀。9月底10月初,局势逐渐失控,当地革命委员会多次制止,屠杀才逐渐结束。
目录
屠杀历史
历史背景
1966年5月,毛泽东等人在中国大陆发动了文化大革命。1967年1月,上海爆发“一月风暴”,各地造反派展开了夺权运动。1月26日起,在“江西省造反派革命委员会”头目万里浪、涂烈的策划下,江西各造反派组织严重对立、武斗事件不断发生。4月,在万里浪等人策动下,数百人强行冲击江西省军区,抢走省军区党委会议记录本、军用地图和大批机密文件,赶走了军管会的14个军代表。此后,周恩来的委派福州军区第二政委刘培善来到江西处理局势,但6月1日即遭到江西造反派的绑架,刘培善被强行押到北京进行批斗。6月29日凌晨起,万里浪一伙又先后抢夺了工厂民兵、军分区哨兵、军区政治部、警卫团等地的枪,此后江西全省各地夺枪不止,共有8.5万支枪、子弹1524万发被抢。
1967年8月10日,受毛泽东指派的周恩来、陈伯达、肖华、姚文元等人在人民大会堂江西厅接见了江西四方代表全体来京人员,共1300余人,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处理江西问题的决定》,并紧急调时任济南军区26军政委、开国少将程世清带领26军76师和坦克团到江西制止“武斗”。程世清先后出任江西省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组长、省革命委员会主任、省委第一书记,被称为“江西王”。在1967年8月到10月的两个月内,江西“支左”部队在程世清领导下,收缴上来了5万多条枪,初步稳定住了江西的局势。而程世清的表现也受到了毛泽东等中央领导的认可,并在江西站稳了脚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