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汴中元夕(二首)

《汴中元夕(二首)》

作品名稱: 《汴中元夕(二首)》

創作年代:,明代

文學體裁: 詩

作 者:李夢陽

《汴中元夕(二首)》明代中期文學家,復古派前七子的領袖人物李夢陽的詩。[1]

李夢陽創作的樂府和古詩較多,其中有不少富有現實意義的作品,且寄寓了作者力求有所改革的政治理想。

夢陽的樂府、歌行在藝術上有相當成就。他善於結構、章法,如《林良畫兩角鷹歌》從畫說到獵、從獵生髮議論,後畫獵雙收,很見功力。[2]

目錄

詩詞正文

作者簡介

李夢陽(1473年1月5日-1530年1月28日),[3]字獻吉,號空同,漢族,祖籍河南扶溝,出生於慶陽府安化縣(今甘肅省慶城縣),後又還歸故里,故《登科錄》直書李夢陽為河南扶溝人。 他善工書法,得顏真卿筆法,精於古文詞。明代中期文學家,復古派前七子的領袖人物[4]。提倡"文必秦漢,詩必盛唐",強調復古,《自書詩》師法顏真卿,結體方整嚴謹,不拘泥規矩法度,學卷氣濃厚。李夢陽所倡導的文壇"復古"運動盛行了一個世紀,後為袁宗道袁宏道袁中道三兄弟為代表的"公安派"所替代。

弘治十八年(1505),李夢陽進郎中,時明武宗(即正德皇帝)初立,宦官劉瑾等"八虎"使皇帝萬機漸廢,諸大臣上書皆不能上達,他又毅然為戶部尚書韓文寫疏揭發劉瑾,幾成殺身之罪。先是正德二年(公元1507年),劉瑾假傳旨貶李夢陽為山西布政司經歷(掌管出納文件),並勒令其退職回家,後劉瑾又羅織罪名,使李夢陽入獄。多虧康海力求,才使李夢陽免死。[5]

嘉靖帝即位後,諸大臣雖對李夢陽相繼屢薦,終因幾十年風雨的世宦生涯,使李夢陽看透了世間之險惡,竟不為官。他治園池,招賓客,飲酒著述,名馳海內。嘉靖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1530年1月28日),李夢陽卒,時年五十八歲。隆慶初年,諡景文。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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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詩人對江西人文的影響很大,李夢陽和王守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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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