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
沧州市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根据《地方组织法》《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监督条例》及《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区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实际,划定工作职责范围。
目录
工作职责
一、根据《地方组织法》《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监督条例》及《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区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实际,划定工作职责范围。
二、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是区人大常委会[1]的工作机构,受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对其负责。
三、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助本级人大常委会依法对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有关教科文卫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对乡(镇)人大执行宪法、法律、法规中有关教科文卫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二)参加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对属于教育与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工作范围内的工作汇报。
(三)三检查监督全区教科文卫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决定、决议的实施情况。
(四)参与研究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计生等方面的工作。
(五)对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与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方面有关的问题进行检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协助信访办搞好教科文卫方面的来信来访督办工作,对转办的重大案件,做到跟踪监督。
(七)加强对本工作委员会联系的部门的联系,参加有关工作会议和调查研究活动。
(八)认真完成上级人大和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各项任务。积极为“三会”搞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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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研究《沧州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
4月20日下午,沧州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李丽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全体会议讨论研究了《沧州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并征求了各位委员的意见,各位委员根据《沧州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内容,结合我市大运河保护现状,围绕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范围、政府及部门职责、规划编制、遗产影响评价、运河聚落保护、利用传承等方面踊跃发言、各抒己见,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教科文卫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
李丽华指出,各位委员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围绕“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三篇文章,就我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深入开展调研和立法研究,整合立法资源,明晰立法思路,提出符合我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工作实际的制度性建议。同时,要深入挖掘大运河文化[2]带的丰富内涵,将文化传承与保护规划相结合,为全市品质之城建设增添新活力,为加快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市、生态宜居美丽沧州作出积极贡献。
下一步,教科文卫工委将把各位委员的的意见,整理汇总后形成审议报告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参考文献
- ↑ 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怎么组成的?,搜狐,2017-02-23
- ↑ 运河文化|大运河如何成为中华民族长盛不衰的重要文化载体 ,搜狐,2023-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