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學技術廳
河北省科學技術廳是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北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9〕14號)和《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省政府機構設置的通知》(冀政〔2009〕46號)成立的,為省政府組成部門[1]。
目錄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方針,擬訂科技發展、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起草有關科技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
(二)統籌推進全省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優化科研體系建設,指導科研機構改革發展,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承擔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推進省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建設。擬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政策。
(三)牽頭建立統一的省級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優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協調管理省級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並監督實施。
(四)擬訂重大科技創新基地建設規劃並監督實施,推動科研條件保障、科技平台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擬訂基礎研究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省重大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負責對全省自然科學基金工作進行宏觀管理、統籌協調和監督評估。
(五)編制省重大科技項目規劃並監督實施,統籌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研發和創新,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應用示範。
(六)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指導省級及以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農業科技園區等科技園區建設。指導山區科技創新等工作。
(七)牽頭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
(八)統籌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
(九)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指導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指導全省科技保密工作。
(十)擬訂國際科技合作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國際科技合作交流。指導相關部門和市縣對外科技合作交流工作,組織科技援外和科技援冀相關事宜。
(十一)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訂省重點引進外國專家總體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建立外國高層次人才吸引集聚機制和重點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擬訂出國(境)培訓總體規劃、政策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劃,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
(十三)負責省科學技術獎、省燕趙友誼獎的評審組織工作,承擔國家科學技術獎、中國政府友誼獎的申報組織工作。
(十四)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2]。
視頻
河北省科學技術廳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機構設置的通知 ,道客巴巴,2013-09-16
- ↑ 河北省科技廳_職責介紹 ,中公教育,2017-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