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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翻譯協會

來自 搜狐網 的圖片

河南省翻譯協會(以下簡稱「河南譯協」)成立於1985年9月,是中國翻譯協會的會員單位。河南譯協是全省翻譯工作者自願結合,依法註冊成立的學術性社會團體[1],業務主管部門為河南省科學技術協會,掛靠單位為河南省科學技術信息研究院。

目錄

協會宗旨

協會宗旨是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全面貫徹「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和優良作風,團結組織廣大翻譯工作者,充分發揚學術民主,開展學術研究與交流,弘揚「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和「獻身、創新、求實、協作」 的精神,維護翻譯工作者的合法權益,培養我省年青一代翻譯工作者,壯大河南翻譯工作者隊伍,提高翻譯工作水平,推動學科創新,為河南四化建設服務。

主持活動

河南譯協現有單位會員10家,團體會員2家,個人會員2000多名,其中中高級翻譯500多名。河南譯協下設社科、文學翻譯,科技及應用翻譯,外語教學及培訓,外事、口譯翻譯等五個學術委員會。多年來,河南譯協在掛靠單位河南省科學技術信息研究院的大力支持下,在協會領導的正確指導下,在秘書處全體同仁及協會會員的共同努力下,開展了豐富多彩的學術活動:2007年8月,在鄭州舉辦了「中國新鄭黃帝故里景區翻譯研究」專題報告會,河南譯協會員和在鄭部分院校在校生50餘人參加了報告會;2007年10月在洛陽解放軍外語學院舉辦了「2007′河南省翻譯研討會」,收到論文50篇,共評出一等獎10篇、二等獎21篇、優秀論文獎17篇;2008年4月,在商丘師範學院外語學院召開了「翻譯——觸摸世界前沿科技」翻譯徵文評審會。徵集譯文70篇,共評出一等獎15篇、二等獎29篇、優秀獎26篇;2008年9月,在鄭州舉辦了「2008′外事翻譯學術報告會」等,來自我省高等院校、科研單位、外事部門及翻譯愛好者200餘人參加了此次報告會。這些活動的開展,擴大了河南譯協的社會影響力,增強了河南譯協與會員間的凝聚力,成為發展我省翻譯事業的重要社會力量。

河南譯協還組織會員參加全國性的翻譯學術活動,在國家級的學術論壇上與兄弟省市的同行們進行學術交流。協會不定期編印內部通訊《河南譯訊》,現已累計編印40期,每期都寄發至我會會員及中國譯協、各省市協會同行。

河南地處中原,資源豐富,對外交流頻繁。翻譯作為溝通交流的橋樑,顯現出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河南譯協充分發揮會員翻譯資源優勢,竭誠為社會各界提供中譯外及外譯中口筆譯翻譯服務。語種涵蓋英、法、德、日、俄等。協會的翻譯宗旨是:用戶第一,質量第一,服務第一,信譽第一。20多年來,河南譯協已為幾十個國家大中型引進項目和數千個外資和合資項目提供了各類翻譯服務。其工程項目分布在水利、交通、石油化工、機電、建材、紡織、冶金、輕工等領域。這些項目的完成,極大地推動了我省政治、經濟、文化事業的發展,培養和鍛煉了一批高水平的翻譯中堅隊伍,為河南譯協今後更好地開展翻譯服務打下了堅實的人才基礎。

業務範圍

1.舉辦各種與翻譯相關的學術交流活動;

2.開展與翻譯相關的服務、諮詢、培訓等工作;

3.開展行業調查研究,加強行業自律,規範行業行為;

4.維護翻譯工作者的合法權益;

5.團結河南省內外語翻譯,外語教學和外事管理工作者,加強翻譯界之間的聯繫與合作,繁榮翻譯事業;

6.加強與國內外同類組織之間的聯繫與合作,推進中外翻譯學術交流,增進友好往來;

7.編輯發行《河南譯訊》和其它有關學術書刊及資料。維護協會網站。

協會章程(節選)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協會名稱為河南省翻譯協會(以下簡稱本協會),簡稱河南省譯協。英文名稱為Henan Translators′Association (HTA)。

第二條 本協會是由河南省外語翻譯領域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政府機關,社會團體及個人自願結合,依法註冊成立的學術性、行業性社團組織,具有社團法人資格。

第三條 本協會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執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和職業道德,其宗旨是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加強對翻譯行業的指導與管理,規範行業行為;開展翻譯研究和學術交流,促進翻譯人才培養和翻譯隊伍建設;維護翻譯工作者的合法權益;開展國內外相關組織之間的交流與合作,繁榮翻譯事業,為河南省經濟、文化建設服務。

第四條 本協會主管單位為河南省科協。本協會接受河南省民政廳的監督和管理,接受中國翻譯協會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 本協會掛靠單位為河南省科學技術信息研究院。本協會會址:鄭州市政六街3號 郵編: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協會的業務範圍:

1.舉辦各種與翻譯相關的學術交流活動;

2.開展與翻譯相關的服務、諮詢、培訓等工作;

3.開展行業調查研究,加強行業自律,規範行業行為;

4.維護翻譯工作者的合法權益;

5.團結河南省內外語翻譯,外語教學和外事管理工作者,加強翻譯界之間的聯繫與合作,繁榮翻譯事業;

6.加強與國內外同類組織之間的聯繫與合作,推進中外翻譯學術交流,增進友好往來;

7.編輯發行《河南譯訊》和其它有關學術書刊及資料。維護協會網站。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本協會會員分為團體會員、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含學生會員)。凡擁護本協會章程,願意加入本協會的相關機構和個人均可申請加入本協會。

1.團體會員指省內地、市翻譯社團及其他相關社會團體。

2.單位會員指從事與翻譯相關的業務或支持翻譯事業的機構、高等院校和企事業單位。

3.個人會員指高等院校外語專業畢業的從事外語翻譯、外事管理、外語教學等工作,或支持翻譯事業的非外語專業的個人。

4.學生會員指在讀的高等院校外語專業的學生。

第八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

1.提交入會申請書;

2.入會申請由常務理事會審查並批准,秘書處頒發會員證書。

第九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1.本協會內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參加本協會的活動;

3.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4.對本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5.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本協會的章程

2.執行本協會的決議;

3.維護本協會的合法權益;

4.完成本協會委託的工作;

5.按規定交納會費;

6.向本協會反映情況,提供相關信息

第十一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並交回會員證。

第十二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協會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