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統計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有關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方法制度和法律法規,擬定和實施統計工作意見、規劃和統計調查計劃;承擔組織和協調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河制度實施,指導全市統計工作。
(二)組織實施統計報表制度,加強地區生產總值下算一級工作,匯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材料,監督管理全市各地區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組織實施全市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市情力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市情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投資、建築業、房地產、能源、科技、人口、勞動力、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服務業、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部門統計數據。統一公布全市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2]。
(五)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六)依法審批或者備案全市各地區、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全市涉外調查活動。
(七)協助管理各縣區統計局局長,指導全市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組織管理全市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從業資格認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全市各縣區統計部門由中央、省、市財政提供的統計經費和專項基本建設投資。
(八)管理直屬普查、調查機構,指導直屬事業單位工作。
(九)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統計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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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河源市政府機構,河源市政府
- ↑ 河源市201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中國統計信息網,2020-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