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
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簡稱臺南監獄或南監,是中華民國法務部的矯正機關,位於臺南市歸仁區武東里,鄰近高鐵台南站。與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看守所、刑場及宿舍等相關設施合設為「明德新村」。
目录
沿革
依據日治時期各年度所頒佈的相關法令,台南監獄前身的命名沿革依序為「臺南縣臺南監獄署」(1896年)、「臺南縣監獄署」(1897年)、「臺南監獄」(1900年),最後是「臺南刑務所」(1923年)。[1]
介紹
二次大戰後,臺南刑務所於民國35年(1946年)3月16日改為「臺灣第三監獄」,附設臺灣臺南地方法院看守所與高雄、嘉義兩支監,隸屬於司法行政部。民國36年(1947年)4月1日,改為「臺灣臺南監獄」,原先兩支監獨立為「臺灣高雄監獄」與「臺灣嘉義監獄」。
原址位於今日臺南市中西區大億麗緻酒店、新光三越百貨臺南新天地現址(和意路、西門路一段、永福路一段、樹林街二段所圍成的四角形區域),後因面積狹小不敷使用,以及位於市區(原屬郊區,因都市發展而使得周邊高樓林立)妨礙都市發展等因素,於民國61年(1972年)11月籌畫遷建。最初新址選在安南區,但後來司法行政部函示因該地土質問題,應另行覓地。而後司法行政部指定臺南監獄新監應規劃為「高度安全監獄」,於民國62年(1973年)正式啟動相關遷建構地及監所建築規劃設計作業。民國69年(1980年)3月,購得臺南縣歸仁鄉武東村30多公頃之民地為遷建用地,並在次年(1981年)10月開始動工,民國72年(1983)4月26日落成啟用。中西區原址於荒廢多年後,土地被霖園集團收購開發,至2002年大億麗緻酒店、新光三越百貨臺南新天地完工啟用。
而後因臺灣毒品日趨氾濫猖獗,在監執行之受刑人有半數以上為毒品犯,為了加強對毒品犯之矯正工作,奉法務部指示乃於民國82年(1993年)9月底決定撥用臺南縣山上鄉「臺灣明德外役監獄」內土地籌建「明德戒治分監」。民國83年(1994年)4月18日由行政院主計處通過簽撥83年度第二預備金,該監始著手發包興建第一期工程,計舍房6棟可收容戒治受刑人60名,於民國83年(1994年)11月14日啟用收容。第二期工程於民國84年度核准預算發包後興建,計有舍房20棟,可收容戒治受刑人240名,於民國84年(1995年)10月20日啟用。現有員額為監長1名、教誨師1名、股長1名、科員1名、主任管理員4名、管理員16名,總計24名。
2014年初,中華民國國防部最後一間軍事監獄國防部臺南監獄裁撤,交由臺南監獄接管;於2015年7月成立為「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第二監獄」。
組織
- 典獄長
- 副典獄長
- 秘書
- 副典獄長
- 業務單位
- 明德戒治分監
- 戒護科
- 調查分類科
- 作業科
- 教化科
- 衛生科
- 總務科
- 行政單位
- 會計室
- 人事室
- 政風室
- 統計室
收容對象
臺南監獄現今主要的收容對象,是男性重刑犯、普通累犯、再犯等,並自民國92年(2003年)11月1日起兼收容其他符合移監作業要點規定之男性受刑人,核定容額為2863名[2]。較著名的收容人則有張錫銘、薛球等。[3]監獄中也設有一所進修學校,教授國中及高中等課程。
刑場
臺南監獄旁的臺南看守所刑場於1990年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成立以前,是臺灣南部惟一的刑場,負責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所經手之死刑案件,曾槍決過徐東志、陳高連葉、詹火樹、鍾貴雄、陳東榮等要犯。
歷屆首長
以下介紹臺南監獄的歷任首長,日治時期臺南刑務所的歷屆首長請參閱臺南刑務所條目。
參考文獻
- ↑ 刑務所變遷一覽. 臺灣刑務月報 (臺灣刊物協會). 1935-04-01.
- ↑ 引用错误: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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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引用提供文字 - ↑ 搶先報/15年前綁架案 小黑張錫銘再判17年. [2010-06-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