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台(玉環)經貿合作區管委會
浙台(玉環)經貿合作區管委會的前身是台州市大麥嶼港區開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大麥嶼港區辦」),大麥嶼港區辦於2006年1月13日經台州市人民政府(台政辦發【2006】2號)批准設立。2013年4月25日,經玉環市編辦(玉機編【2013】8號)批准,大麥嶼港區辦、台州市大麥嶼港區開發指揮部與浙台(玉環)經貿合作區管理委員會合署辦公。
浙台(玉環)經貿合作區管委會為玉環市人民政府派出機構,正式掛牌成立於2013年12月26日。
目錄
機構歷史
設立機構
2012年11月2日,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下發《關於設立浙台(玉環)經貿合作區的復函》(浙政辦函【2012】88號),同意在整合玉環經濟開發區、大麥嶼港區等區塊的基礎上,設立浙台(玉環)經貿合作區。浙台(玉環)經貿合作區納入省級開發區管理序列。
2013年12月26日,浙台(玉環)經貿合作區管委會掛牌儀式,在玉環縣大麥嶼港區辦大樓前舉行,時任縣領導陳明迪、李茂芳為管委會揭牌,宣告浙台(玉環)經貿合作區正式投入運作[1]。
2017年1月9日,浙台(玉環)經貿合作區管委會行政大樓正式落成並交付使用,時任縣委常委、副縣長柯壽建為大樓揭牌。
申報國家級對台經貿合作區
2017年9月11日,玉環市市長吳才平赴浙江省商務廳,就玉環市申報國家級對台經貿合作區的相關事項,與省商務廳進行了深入探討與研究。
2017年12月13日,國家商務部台港澳司處長何詠前帶隊的調研組來到玉環市,就玉環對台經貿合作等相關工作進行調研。
2018年1月30日,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下發《關於印發全面優化開發區建設促進開發區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和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浙政辦發9號),文件中明確提出支持浙台(玉環)經貿合作區創建國家級對台經貿合作區。
2019年2月27日,時任玉環市委書記林先華來到浙台(玉環)經貿合作區調研時,明確提出,2019年年內合作區要全力完成以下六大任務[2]:
- 創建海峽兩岸(玉環)經貿合作實驗區
- 申報綜合保稅區
- 鞏固深化對台直航
- 申報對台旅遊自由行城市
- 大力發展臨港型產業
2019年3月5日,國家商務部駐杭州特派員辦事處副特派員周關超一行來到玉環,對浙台(玉環)經貿合作區相關工作進行調研,並就玉環市申報「海峽兩岸(玉環)經貿合作區」的工作進行指導。
視頻
浙台(玉環)經貿合作區管委會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浙台(玉環)經貿合作區管委會掛牌成立,今日玉環數字報刊平台,2013年12月27
- ↑ 林先華調研浙台(玉環)經貿合作區工作,玉環新聞網,2019-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