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海南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海南省機構改革方案》[1],海南省整合省糧食局的職責,海南省民政廳、海南省商務廳等部門的組織實施國家戰略和應急儲備物資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職責,組建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管理。
目錄
主要職責
(一)起草全省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研究提出全省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
(二) 研究提出全省重要物資儲備規劃,省級儲備品種目錄建議。根據全省儲備總體發展規劃和品種目錄,組織實施全省重要物資和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劃和指令。
(三)制定全省糧食流通行業發展規劃、政策,組織實施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有關標準、糧食質量標準和有關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
(四)管理全省糧食、棉花、肉類和食糖等物資儲備,負責全省糧食流通行業管理, 負責省級儲備糧棉肉糖行政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省級儲備糧的規模、總體布局和動用建議並組織實施。督促指導各地落實儲備任務,指導和協調市縣糧食部門的地方儲備糧管理工作;監測糧食等重要商品供求變化並預測預警, 承擔全省糧食流通市場調控的具體工作。承擔省糧食安全和推進農業現代化工作協調小組糧食安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管理省儲備糧管理有限公司。
( 五) 根據全省儲備總體發展規劃, 統一負責儲備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擬訂全省儲備基礎設施、糧食流通設施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有關儲各基礎設施和糧食流通設施省級投資項目。
(六)負責對管理的政府儲備、企業儲備以及儲備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全省糧食流通、加工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糧食流通監督檢查, 負責全省糧食收購、儲存、運輸環節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全省糧食庫存檢查。承擔省級糧食和物資儲備承儲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管職責[2]。
(七)負責全省糧食和物資儲備統計工作。負責糧食應急儲備宣傳工作。保障軍糧供應數量和質量。負責全省糧食和物資儲備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八)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視頻
海南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改革|《海南省機構改革實施方案》全文,搜狐,2018-10-04
- ↑ 糧食和儲備局:深化改革 轉型發展 切實提高糧食和物資儲備安全保障能力 ,搜狐,2019-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