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
涉(拼音:shè)為漢語一級通用規範漢字(常用字) 。此字始見於商代甲骨文 ,其古字形像徒步從水裡走過去。涉的本義是徒步渡水,泛指渡水。又引申為進入裡面,接觸、觸及。還引申泛指經歷、經過,由此義再引申為閱覽。又引申指關聯、關注。[1]
目錄
古籍釋義
說文解字 【卷十一下】【沝部】時攝切(shè) 𣻣,徒行厲水也。從沝從步。
涉,篆文從水。
說文解字注
徒行濿水也。
註:濿各本作厲,誤。濿,或砅字也,砅本履石渡水之偁,引申為凡渡水之偁。《釋水》曰:繇膝以上為涉。《毛傳》同。許雲徒行者,以別於以車及方之,舟之也。許意詩所言揭,厲皆徒行也。皆涉也。故字從步。 從沝步。
註:會
意。時攝切。八部。
廣韻 時攝切,入葉常 ‖涉聲盍2部
涉,歷也。徒行渡水也。亦漳水別名,涉縣是也。又姓,《左傳》晉大夫涉佗。時攝切。四。
丁愜切,入怗端 ‖涉聲盍2部 涉,血流皃。又時懾切。
康熙字典
【巳集上】【水部】 涉;康熙筆畫:11;部外筆畫:7 古文:𣥿、㴇 《唐韻》時攝切。《集韻》《韻會》實攝切,竝音𦁗。《說文》:徒行厲水也。《爾雅·釋水》:繇膝以上為涉。 又經也。枚剩《七發》:於是背秋涉冬。
又《前漢·賈山傳》涉:獵書記,不能為醇儒。註:言若涉水獵獸,不專精也。
又大涉,水名。《前漢·地理志》:犍為郡南廣縣有大涉水。
又姓。《左傳》:有涉佗。
又《廣韻》丁愜切。《集韻》。的協切,竝音沾。與喋同。血流貌。
文字溯源
會意字。圖1和圖2的甲骨文,中間是一條小河,一隻腳(「止」)在河這邊,另一隻腳在河那邊,合起來表示已經過河了。圖3的字形兩腳向前,它的意思是一個人正赤着腳在水中慢步前進。「涉」的本義就是蹚水而過。西周、春秋、戰國文字與甲骨文相同,只是有的字形又加了一個「水」字。為籀文,兩邊是水,中間一「步」字,更突出了「涉」正是赤腳過河的意思,也就是說此人前後均為水,正在水中行走,這就是「徒行厲水」的意思。小篆的「涉」較籀文少一「水」字,保持了與甲骨文和金文一致的形體,並由此發展為隸書和楷書。 「涉」本義是徒步過水。後來,不光是徒步過水叫「涉」,乘舟楫渡水以至凡是從水上經過都可以叫「涉」,如:跋山涉水,遠涉重洋。「涉獵」的「涉」本也取自渡水之意,現在這一詞指廣泛瀏覽閱讀,不作專門研究。 「從水上經過」這一意義再進一步擴大,就引申出「涉」的第二個意義:進入,經歷。如進入某種環境或生活範圍叫「涉足」;「涉世」是指經歷世事。說年輕人涉世不深就是說年輕人閱歷淺,經歷的事情少。 由「經歷」的意義再進一步擴大,又引申出第三個意義:凡是相關聯、牽扯到的都可以叫「涉」。如關聯到外交的叫「涉外」;跟某件事有關的嫌疑叫「涉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