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淮南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根據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淮南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2009〕55號)和中共淮南市委、淮南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淮南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淮發〔2009〕46號)精神,設置淮南市[1]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由市政府辦公室管理。
目錄
職責調整
主要職責
(一)調查研究全市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設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推進全市依法行政的具體措施和工作建議;負責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方面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督促指導、政策研究、情況交流。
(二)承擔統籌規劃市政府立法工作的責任,擬定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安排,報市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並督促指導。
(三)負責起草或組織起草地方性法規草案、市政府規章草案;承擔審查市政府各部門報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規草案、市政府規章草案的責任;負責對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地方性法規草案、市政府規章草案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承辦省政府向市政府徵求法規草案、規章草案意見的工作。
(四)承擔市政府規章向國務院、省人大常委會和省政府報送備案的責任;承擔縣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規範性文件前置審查、異議審查、備案審查責任,並根據審查情況提出處理建議。
(五)研究行政訴訟、行政複議、行政賠償、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收費、行政執行等法律、法規[2]、規章實施以及行政執法中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決問題的意見,擬定有關配套的市政府規章、文件和答覆意見。
(六)承辦市政府規章立法解釋的具體工作;負責市政府規章、規範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七)負責行政執法監督的具體工作;組織實施行政執法責任制;依法清理、認定並向社會公布行政執法主體;負責對行政執法人員持證執法情況進行監督管理;承擔協調部門之間在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實施和行政執法中的爭議和問題的有關工作;監督、指導、協調依法行政工作。
(八)負責承辦市政府的行政複議工作,受市政府委託,代理市政府行政訴訟和民事訴訟;指導、監督全市的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辦市政府決定受理的行政賠償案件;承辦市政府交辦的法律事務。
(九)組織開展和指導政府法制理論、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法制宣傳、培訓、交流工作。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淮南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淮南市簡介,道客巴巴,2011-10-10
- ↑ 淮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法邦網,2005-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