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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市保安協會

來自 搜狐網 的圖片

溫州市保安協會成立於2000年5月,是經溫州市民政局批准登記成立的專業性社團組織。是依法註冊的社會團體法人[1],會員大會為協會最高權力機構,會員大會由全體會員代表組成。協會接受溫州市公安局及溫州市民政局的業務指導與監督。

目錄

協會的宗旨

遵照國家的憲法[2]、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開展調查研究,相互交流安全防範的經驗,協助公安機關組織、協調保安服務業務,不斷提高隊伍素質,提高保安服務質量,開拓服務範圍,促進保安服務事業健康發展,更好地為社會提供安全服務。溫州市保安協會領導成員由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和秘書長組成。

2000年9月,溫州市保安協會在溫州召開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大會選舉產生了溫州市保安協會第一屆理事會。

2008年12月溫州市保安協會召開第二屆會員代表大會。會議對第一屆理事會的工作進行了全面總結,並選舉產生了第二屆理事會。

2015年7月溫州市保安協會召開第三屆會員代表大會。會議對第二屆理事會的工作進行了全面總結,並選舉產生了第三屆理事會。

2015年9月,溫州市保安協會召開第三屆一次理事會議。

2017年6月,溫州市保安協會召開第三屆三次理事會議。

2018年6月,溫州市保安協會召開第三屆四次理事會議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協會名稱為溫州市保安協會,英文譯名為Wenzhou Security Association,縮寫為WZSA。

第二條 本協會是由溫州市各縣(市、區)從事保安工作、熱心保安事業的單位和個人自願組成的專業性社會團體,組織為非營利性社會組織,系獨立的社團法人。

第三條 本協會的宗旨是:遵照國家的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開展調查研究,相互交流安全防範的經驗,協助公安機關組織、協調保安服務業務,不斷提高隊伍素質,提高保安服務質量,開拓服務範圍,促進保安服務事業健康發展,更好地為社會提供安全服務。

第四條 本協會的主管單位為溫州市公安局,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為溫州市民政局,並受兩單位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協會地點為:溫州市金橋路2號610室。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協會的業務範圍:

(一)協助政府進行行業管理,參與研究、起草行業標準,提出行業政策、立法建議,協調企業內部之間的關係;

(二)加強企業之間的協作,協調行業內部之間關係,規範行業內部保安服務標準,嚴格行業內部企業行為;

(三)承擔行業的自律管理,開展行業監督、檢查、評比、競賽等相關工作;

(四)辦好本協會網站及其他信息載體,做好政府有關部門委託的其他工作等;

(五)圍繞社會安全防範,組織專題調查,研究解決問題的對策,參加全國同類協(學)會的學術研究和經驗交流活動,傳遞、交流國內外安全防範先進科學技術信息;

(六)組織各項業務活動,通過座談會、報告會、展覽會等形式,推廣保安業務工作的經驗,應用先進安全防範技術,幫助增強企業的發展後勁;

(七)舉辦培訓班(會),培訓保安業務骨幹,提高保安公司和保安人員的整體素質;

(八)加強組織聯繫,密切會員之間的協作;

(九)及時向公安機關反映會員的意見和要求;

(十)為會員提供諮詢服務,依法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本協會的會員由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組成。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協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協會的意願;

(三)從事保安工作,熱心保安事業;

(四)在保安服務業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五)支持協會工作,願意參加本協會的活動。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常務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三) 對本協會的工作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四)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五)參加本協會組織的各項業務活動;

(六)參加本協會組織的各種培訓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 維護本協會合法權益;

(二)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

(三)按規定交納會費;

(四)學習有關保安業務方面的法律、政策,掌握保安工作的理論知識和科技知識。

(五)遵守本協會章程,執行本協會決議;

(六)向本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並交回會員證。

會員 1年內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協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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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服務培訓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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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