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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市公安局

溫州市公安局溫州市[1]人民政府下設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受市政府、浙江省公安廳雙重領導。各縣(縣級市)區設公安局(分局),在鎮、鄉、街道設派出所。

2018年5月,浙江省溫州市公安局團委獲得2017年度「全國五四紅旗團委(團支部)稱號 。

目錄

工作職能

根據《溫州市公安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規定的職責,溫州市公安局設37個職能處室(支隊)。

市公安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是全市人民警察隊伍的領導和指揮機關。其主要職能是:

(一) 貫徹執行中央和省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2],研究起草有關政策、規章,部署、指導全市公安工作。

(二) 主管全市各類刑事案件、經濟案件和偵破和禁毒、緝毒、反偷渡等工作,協調跨地區和涉外案件的偵破。

(三) 依法監督指導全市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指導企事業保衛組織的建設。

(四) 主管並指導全市公安機關依法管理社會治安、戶籍和居民身份證以及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組織協調對重、特大治安事件突發性事件的處置工作,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五) 主管並指導全市公安機關預審工作和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六) 負責、指導全市因私出入境管理工件。

(七) 指導全市消防管理工作,依法進行消防監督。

(八) 負責全市邊海防治安管理和內河水上治安管理。

(九) 主管全市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和安全監察工作。

(十) 主管全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處理交通事故,維護交通秩序,組織實施對車輛和駕駛員的管理等.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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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公安系列訪談—溫州市公安局局長羅傑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