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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公安局

温州市公安局温州市[1]人民政府下设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受市政府、浙江省公安厅双重领导。各县(县级市)区设公安局(分局),在镇、乡、街道设派出所。

2018年5月,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团委获得2017年度“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称号 。

目录

工作职能

根据《温州市公安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规定的职责,温州市公安局设37个职能处室(支队)。

市公安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全市人民警察队伍的领导和指挥机关。其主要职能是:

(一) 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2],研究起草有关政策、规章,部署、指导全市公安工作。

(二) 主管全市各类刑事案件、经济案件和侦破和禁毒、缉毒、反偷渡等工作,协调跨地区和涉外案件的侦破。

(三) 依法监督指导全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保卫组织的建设。

(四) 主管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和居民身份证以及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组织协调对重、特大治安事件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五) 主管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预审工作和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六) 负责、指导全市因私出入境管理工件。

(七) 指导全市消防管理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八) 负责全市边海防治安管理和内河水上治安管理。

(九) 主管全市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和安全监察工作。

(十) 主管全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处理交通事故,维护交通秩序,组织实施对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等.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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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公安系列访谈—温州市公安局局长罗杰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