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Hunan Provincial People's Congress),是湖南省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是湖南省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
现任湖南省委书记,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张庆伟
目录
职务任免
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2]、法律、行政法规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
(二)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计划和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监督政府债务,监督湖南省人民政府对国有资产的管理;
(三)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城乡建设、民政、社会保障、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项目;
(四)选举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五)选举湖南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
(六)选举湖南省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七)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八)听取和审议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九)听取和审议湖南省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十)改变或者撤销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十一)撤销湖南省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十二)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十三)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十五)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机构设置
专门委员会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
工作委员会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信访办公室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现任领导
主任
张庆伟
副主任
乌兰(女,蒙古族)、张剑飞、陈飞、胡旭晟、周农、彭国甫。
参考文献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搜狐,2021-03-12
- ↑ 关于宪法的这些知识,你知道吗?,搜狐,2022-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