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龄皋
潘龄皋(1867年-1954年),字颐山,锡九,号葛城居士(安新古称葛城),河北安新人。1881年,15岁的潘龄皋考中秀才,清光绪二十年(1894)中举人,甲辰恩科(1904)进士,授翰林院编修。曾先后在甘肃任知县、知州、知府。直隶知州。1921年10月,任甘肃省省长,因痛恨官场腐败,于1922年8月辞职回乡。后移居天津、北平,以赋诗、写字为乐,鬻书自给。成为民国时期北方著名的书法家。日伪统治时期,他因拒绝出任伪河北省省长而被捕入狱。1948年,潘龄皋几次写信给傅作义,劝其与中共和谈。1949年后,他任中央人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参议,中央文史馆馆员。1954年病逝于北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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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1894年(清光绪二十年,甲午),他由津赴京应乡试,考中举人,翌年(乙未)殿试,获二甲十三名点为翰林。授翰林院庶吉士,人称潘翰林。在翰林院三年后,于1898年赴甘肃,任隆德县知县。在任期间,他多施惠政。民感其行,甚为爱之,曾有扒靴留帽立生祠之说。此后,他又出任张掖、皋兰知县,秦州、肃州知州,不久又被任命为兰州知府,但未到任即被选拔为甘肃省巡警道。于1906年卸任还乡。
民国时期
中华民国建立后,潘龄皋曾暂代任甘肃省提学使、布政使。1914年6月出任边关道(安肃道)道尹兼嘉峪关监督,1919年3月辞职。1921年6月,北洋政府大总统徐世昌委任他为查勘甘、新禁烟大员,1921年10月任甘肃省省长。因军阀倾扎,派系纷争,迫于形势压力,于第二年7月辞职,回家乡安州赋闲。
回乡期间,潘龄皋闲静少言,深居简出,苦攻书法。宋哲元任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长时,聘请潘龄皋为参议员。他为宋手书四条屏朱伯庐《治家格言》在宋部将士中散发。
抗日时期
“七七”事变后,潘龄皋曾任安新县县长。1938年日军进驻安州后,多次请潘出任县维持会会长,他拒受伪职,遂于1938年1月逃离家乡,定居北平。随之,日军诱逼潘龄皋出任河北省伪省长,汉奸、北平维持会会长江朝宗、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长王揖唐等人多次劝他出山,他均以种种借口,坚辞不受,日酋恼羞成怒,遂命宪兵将其逮捕。被捕时潘龄皋穿戴好寿衣寿帽,以示不再生还的决心。入狱后十余日,经友人取保释放。他宁肯以鬻字收入维持生计,也不俯首于日军换取荣华富贵,不失民族气节。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政府拟将潘龄皋安置在华北行辕任职,但他目睹当局腐败状况,对国民党政府不抱任何幻想,遂以年老体衰为由,拒不受职。
平津战役其间,恰潘龄皋任北京“文友社”责任社友(即社长),该社是以倡导和平、弘扬文化为宗旨的社会名流组织。他倡导“文友社”暨平津工商各界代表联电致作战双方,请划平津为非战区城市。天津解放后,潘龄皋两次写信给傅作义,力劝傅和谈。傅作义将军等将领对潘龄皋十分器重,邀请他参加贤达会,并在会上发表和平解放北平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潘龄皋继续任“文友社”社长。1949年10月1日,潘龄皋参加了开国大典,晚上又应邀去中南海赴国宴,席间与林伯渠、徐特立、吕正操等领导及各界代表畅谈、和诗,以诗文记录盛况。同年12月1日,毛泽东主席签发委任令,任命潘龄皋为中央人民政府革命军事委员会参议,1951年7月被聘为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
1949年8月至1954年,他是北京市人民代表会议第一、二、三、四届代表、北京市第二届政协委员。晚年,潘龄皋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照顾,生活安定,心情舒畅。周恩来总理和吕正操将军曾亲自到他家访问,并为他调换住宅。
1950年《人民日报》刊登了他的诗文手迹:中华大国几千年,封建由来帝制专。今朝改变新生面,人民生活乐安然。
1954年6月19日,潘龄皋病逝于北京,享年87岁。
参考文献
- ↑ 近代书法家潘龄皋(1867-1954),近现代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