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油色素
焦油色素,又稱苯胺色素、有機合成色素、煤焦色素、煤渣色料,焦油色素主要是由煤焦油經過蒸餾、硫化、硝化等程序加工而成,是一種人工合成色素,常用於食品、飲料、藥物、口紅與化妝品的染色上,尤其是作為食品添加劑。
目錄
簡介
焦油又稱煤焦油、煤膏、煤餾油、煤焦油溶液,是煤焦化過程中得到的一種黑色或黑褐色粘稠狀液體,比重大於水,具有一定溶性和特殊的臭味,可燃並有腐蝕性。其主要是由煤焦油經過蒸餾、硫化、硝化等程序加工而成。由於攝取焦油色素或會危害健康,例如引致過動及注意力不集中,很多國家地區對它的使用有所規管。
焦油色素主要是由煤焦油經過蒸餾、硫化、硝化等程序加工而成,而焦油色素早期被當作食品添加,用於食品、藥物、化妝品上,後來人們普遍知道攝取焦油色素會危害健康,如易誘發過動、注意力不集中、瀉泄、影響神經衝動的傳導、甚至癌症等等,各國早已嚴格限制其使用了。[1]
人工色素
人工合成食用色素,是用煤焦油中分離出來的苯胺染料為原料製成的,故又稱煤焦油色素或苯胺色素,如合成莧菜紅、胭脂紅及檸檬黃、日落黃等等。
煤焦色素,由煤焦分離物芳香族碳化氫與無機或有機藥品之化學合成品,因需要磺化、重氮化、耦化等化學反應,其過程中易產生毒性或致癌性,因為具有毒性或致癌性,為了民眾的安全與健康,衛生局更要嚴加把關。[2]人工合成的色素因易誘發中毒、瀉泄甚至癌症,對人體有害,故不能多用或儘量不用。[3]
產製過程
焦油是煤炭在焦化過程中產生的。其產量約占裝爐煤的3%~4%。在常溫常壓下其產品呈黑色粘稠液狀,密度通常在0.95-1.10g/cm3 之間,閃點100℃,具有特殊臭味。焦油的各組分性質有差別,但性質相近組分較多,需要先採用蒸餾方法切取各種餾分,使酚、萘、蒽等欲提取的單組分產品濃縮集中到相應餾分中去,再進一步利用物理和化學的方法進行分離。
用途廣泛
一般的人工合成的著色劑都是焦油色素,由石油製品中提取合成。可衍生出不同色彩,如:紅、橙、黃、綠、藍、紫、螢光等。由於種類繁多,使用範圍甚廣,適用於食品、化妝品、醫藥品等各類製品。然而,焦油色素含有「偶氮 (azo)」、「二苯並呱喃 (xanthene)」等複雜的化學結構,其毒性亦各有差異。因此,世界各國或地區政府對於食用色素的使用範圍及份量有嚴格的限制;同樣地,澳門已公布第30/2017號行政法規 《食品中食用色素使用標準》用作規範和監管本澳市場上食用色素可添加的食品類別,並列出「在食品中允許使用的焦油色素」,「天然色素」、「天然色素分離物」等名稱及國際食品添加劑編碼 ( International Numbering System,簡稱INS ),其編碼是為了避免對化學物品的命名因語言和文化差異,而造成混淆。[4]
雖然法規中允許某部分焦油色素可使用於加工食品中,但人工色素不屬於自然界的物質,一旦進入人體亦難以分解,會增加肝腎的排毒負擔,且可能對荷爾蒙或免疫系統造成干擾。為了減少因進食人工色素而對健康構成影響,市民應均衡飲食,選擇天然新鮮食品,減少吃加工食品為佳。
業界安全標準
正確使用食用色素,並按照《第30/2017號行政法規 食品中食用色素使用標準》規定,如不屬於法規中所示,不應使用。使用食用級的食品添加劑和最少的份量,以達致預期的效果和合理的水平。持續關注食安全法規及標準,以便對生產和經營的食品適時檢查,倘若發現產品含有禁用物質,應停止出售或加工食品。
消費者注意
焦油色素具有色澤鮮艷、著色力強、穩定性好、無臭無味、易溶於水和調色、品質均一、成本低廉等特點,因此得到廣泛使用。 購買預包裝食品時,應注意包裝上成分表的內容,挑選以天然色素為著色劑的食品,盡量減少攝取人工色素。避免選購顏色過於鮮艷或異常的食品,如對食品的安全性存疑,不應購買和停止食用。有研究顯示食品中某些人造色素與兒童行為轉變有關聯,如過度活躍或注意力不足。因此,家長可為兒童挑選新鮮天然食品為主要食糧,並教導孩子應減少進食含色素的糖果及飲料。 烹煮加工肉類或乾貨類前,可用泡溫水法以降低添加劑的含量。使用40⁰C 至50⁰C溫水浸泡乾貨約20至30分鐘,以減低添加劑在食品中的殘留量。
參考資料
- ↑ 焦油色素超標或致癌!近期別買日本久光製藥撒隆巴斯止痛貼頭條匯
- ↑ 人工色素檢驗分析,常見食品著色劑添加物檢測台美檢驗
- ↑ 食用色素的種類及應用壹讀
- ↑ 【食安科普】認識食用色素中的焦油色素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