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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清峰

圖片來自天下雜誌

中華民國第20任法務部部長

任期 2008年5月20日-2010年3月11日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吳敦義
前任 施茂林
繼任 曾勇夫

個人資料

性別
出生 (1952-01-01) 1952年1月1日(69歲) 臺灣台南市
籍貫 臺灣台南市
國籍 中華民國
親屬 王生爨(父)
居住地 臺灣

學 歷

  • 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
  •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學士、碩士

經 歷

  • 監察院(第二屆)委員
    (1993年4月29日-1995年10月23日)
  • 執業律師
  • 婦女救援基金會創辦人
  • 婦女救援基金會第一、二、三屆董事長
  • 婦女救援基金會顧問
  • 景文科技大學公益董事(長)(第六/七屆)
  • 臺北律師公會第19屆理事兼婦女問題研究委員會主任委員
  • 臺北市訴願委員會內政家庭暴力委員會委員
  •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監事
  • 國觀會董事
  • 921震區受損家園復建服務團團長
  • 法務部(第16任)部長
    (2008年5月20日-2010年3月11日)
  •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現任總會長

王清峰生於(1952年1月1日-),臺灣台南人,中華民國律師、前任中華民國法務部部長,曾任監察委員。現任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長。

王清峰曾與陳履安搭檔參選第九任1996年總統選舉,是中華民國史上第一位參與總統選舉的女性候選人(副總統),但並未當選。 後擔任法務部長,因個人宗教信仰與信念不願執行死刑,辭去法務部長一職。

目錄

簡介

曾任律師,擔任過第一、二、三屆婦女救援基金會董事長,臺北律師公會研究「婦女人身安全」總召集人,「二次大戰期間臺灣籍慰安婦調查專案」負責人。長期關懷弱勢團體,從事救援雛妓與慰安婦等社會福利工作。在婦女界有較大影響。1990年曾當選為臺灣第十三屆「十大傑出女青年」。1993年5月被提名補選為第二屆「監察委員」。1995年10月應陳履安邀請,作為「副總統」候選人,與陳搭檔競選第九任「總統、副總統」。同時辭去「監察委員」一職。 2008年5月任「法務部長」。2009年9月,續任「法務部長」。

簡歷

  • 出生於臺南市,父王生爨為台南市資深小兒科醫師。高中就讀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後考取國立政治大學。曾獲得十三屆十大傑出女青年。
  • 1987年媒體報導大量少女遭父母所賣,被逼從娼,為長期從事雛妓救援及協助工作,於8月成立「婦女救援基金會」。
  • 1990年,成立「百合中途之家」收容中心。
  • 1992年,成立「慰安婦申訴專線」,開始展開受害人認證訪查及協助工作,致力於台籍慰安婦真相之揭發。
  • 1997年,開設婚姻受暴婦女專線,投入協助工作。
  • 1998年,訪問台籍慰安婦,拍攝成「阿媽的秘密——台籍慰安婦的故事」紀錄片,該片獲1998年金馬獎最佳紀錄片獎。
  • 1999年,推動「強姦罪告訴乃論改非告訴乃論」及「若罰亦罰嫖」相關修法工作、並出版「台灣慰安婦報告」一書。
  • 1999年921地震後即投入災後重建工作,募款並參與協助災民房屋重建,其後並輔導農民改種台灣本土優良肉桂樹,增加其收益並改善水土保持,迄今仍努力協助農民開發肉桂不同商業用途、增加銷路。
  • 2001年景文案爆發後,受委任接管景文技術學院
  • 2004年,應邀擔任319槍擊案真相調查委員會委員。
  • 2005年中華民國任務型國代選舉中,獲張亞中等150人聯盟提名並當選,但未就職即退出該聯盟,放棄代表資格。
  • 2008年4月21日,候任行政院長劉兆玄公佈出任馬英九就任總統後的法務部部長,並在2008年5月20日宣誓就職。就任後的首件人事案即是駁回前任部長施茂林的回任退休案,王清峰只表示「不宜、不妥」而未表示其他理由。但人事行政局與銓敘部皆隨後表示,回任公務員屬於施茂林法律上權益,最後施茂林以台北地檢署檢察長身分辦理退休,罕見地成為政務官回任一審檢察體系職務的首例,隨後施茂林發表公開信表示駁回回任係屬政治清算。
  • 2010年3月11日,因公開表態廢除死刑,拒絕依法簽署四十餘位死刑犯的死刑執行令,並對檢察官施壓,希望他們不要以死刑起訴。事件引起爭議,被迫下台負責。
  • 2012年5月25日,當選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第20任總會長。

參選副總統

總統候選人 副總統候選人 黨派 總得票數 得票率 當選
李登輝 連戰  中國國民黨 5,813,699 54.0%  
彭明敏 謝長廷  >民主進步黨 2,274,586 21.1%
林洋港 郝柏村 獨立參選人 1,603,790 14.9%
陳履安 王清峰 獨立參選人 1,074,044 9.98%

爭議事件

廢除死刑爭議

爭議的直接觸發點是,國民黨立委吳育昇在2010年2月22日立法院總質詢,質疑行政院 4 年從未執行死刑,要求行政院長吳敦義表態。王清峰後來反駁吳育昇,反對王清峰的一方指她行政怠惰,爭拗展開。社會大眾普遍認為王為一己之價值觀及宗教信仰,置國家律政維持於不顧,已明確涉及公務員瀆職行為,面對民間反彈聲浪四起,王的固執己見嚴重衝擊行政團隊形象,執政黨內部開始出現要求革去王法務部長職位的呼聲。而直到其卸任,王共積壓四十餘死囚而不執行。

  • 3月9日,親自撰文「理性與寬容─暫停執行死刑」推動廢除死 刑政策,更直言寧可下台,也絕不批准任何一件死刑執行,以保護死刑犯的生命權和人權。過往44件已判死刑的案子也絕不簽署執行。此外,王清峰也曾表示願意代替死刑犯執行,就算為死刑犯下地獄都甘心;她表示任內不會執行死刑,即便丟官也在所不惜。她強調,「並沒有忘記被害人的痛苦, 也沒有看不到他們的眼淚」,她認為基於對生命權的尊重,在有周延的配套下,才會全面廢除死刑。
  • 3月11日民進黨籍立法委員邱議瑩表示,如果王清峰堅持廢除死刑,當初就應該拒絕接任法務部長,王清峰下臺也未嘗不是一種負責任的表現。
  • 3月11日國民黨台北市長郝龍斌亦表示,他個人不贊成廢除死刑,認為應該待有社會共識再來考量比較妥當。
  • 3月20日東森電視的政治評論節目《關鍵報告》提出質疑:「累積五年,共44件死刑未執行,然而2008年5月20日,王清峰才宣誓就職,究竟真正該負責的是誰?」統計數據中顯示,近20年來國民黨執政時,每年槍決死刑犯均為數十人不等,當年馬英九擔任法務部長時,在野的民進黨堅決反對執行死刑。直到民進黨執政後,每年槍決的死刑犯降到個位數,且逐年降低,民進黨執政時的法務部長施茂林,雖然於2005年12月26日簽署槍決林盟凱和林信宏二名死刑犯、但之後開始全面拒簽。
  • 3月10日,根據聯合報於晚間所進行的民調顯示,僅1成2支持廢除死刑、另不到1成民眾贊成暫緩死刑;有7成4民眾反對廢除死刑、且有4成2民眾認為王清峰應該為廢除死刑下台負責。
  • 3月11日,知名藝人白冰冰表示,王清峰根本就「不懂法律」,不適任法務部長一職,認為「王清峰是在告訴我們,未來在台灣只要犯了罪,你可以找人被執行,因為她可以代替別人被執行。」同日晚間王清峰向行政院院長吳敦義請辭獲准。

公職

中華民國政府職務
行政院
前任:
施茂林
法務部部長
第十一屆
2008年5月20日-2010年3月11日
繼任:
黃世銘(代理)
正任:曾勇夫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