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莲
人物履历
1978.03-1980.03 巴州师范学校上学。
1980.03-1981.07巴州五中任教。
1981.07-1984.11吉木萨尔县二工学区任教。
1984.12-1996.07吉木萨尔县计划生育指导站工作,宣教技师(中级职称)。
1996.08-1997.06昌吉州计生委科员。
1997.08-2000.09昌吉州计生委副主任科。;
2000.10-2002.11昌吉州计划生育协会秘书长(正科)。
2002.12-2008.03 昌吉州人口计生委基层管理办公室主任、秘书长;
2008.03-2014.04 昌吉州计划生育协会秘书长。
2014.01-今昌吉州人口计生委副县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
协助党组书记、计生协专职副会长抓好计生协会、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创建工作;协助江副主任抓好政策法规奖扶科工作。
业余爱好摄影并屡次获奖。[2]
“最美协会人——中国计生协十佳人物”候选人
努力提升农牧民生殖健康水平
王莲从事计划生育工作三十年。她关心群众,为破产企业领证家庭争取退休专项资金150万元,惠及720人;她任计生协秘书长15年来,争取国家、自治区计生协项目资金210万元开展幸福工程项目,项目户年均增收万元以上;开展计生意外伤害保险保额达500万元,走在全疆前列;争取资金900多万元开展全州农牧民(穆斯林)生殖健康项目,编印穆斯林生殖健康知识手册8万份,指导基层制作项目文本,开展基线调查,做好宗教人士、农牧民群众的宣传培训、技术服务等工作,打造高规格、高品位、高科技,实用性强的项目点25个,有效提高了农牧民生殖健康水平。
昌吉州被定为国家唯一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地州以来,王莲做了大量工作,号召会员缴纳1元特殊会费,号召各县市做好干部职工、企事业单位、群众的宣传工作,全州共募集捐款50多万元。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项目资金,在木垒县、奇台县开展幸福工程项目,已救助250多名贫困母亲,打造了地方特色的示范点。在领导的支持和她的努力下,昌吉州人口计生各项工作均有了很大的变化。2004年、2005年昌吉州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先后被自治区、国家评为计划生育先进集体。她本人2005年被评为全国计生协先进工作者。[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