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内设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设12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一科。
负责文件收发、文印、保密、档案工作;负责各种文电处理工作;负责各单位要求以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各种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核稿和印发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公报》的编发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的有关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秘书二科。
协助市长起草和校核市长在市委全体会议、市政府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稿;负责起草和审核市长参加工作会议和公务活动的相关讲话材料;负责起草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负责起草和收集市长交办的其它综合材料;负责市长调研工作的跟进服务;负责市长交办的相关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秘书三科。
负责市人民政府大型会议和领导公务活动的统筹协调以及相关会务工作;拟订市人民政府系统全市性会议年度计划;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综合一科、综合二科、综合三科。
负责起草和审核相关副市长讲话稿;负责相关副市长召开的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撰写和决定事项的跟进落实;负责相关副市长调研工作的跟进服务;负责起草相关副市长交办的其它综合材料;负责相关副市长交办的协调事项;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调研信息科。
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围绕市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对策建议;统筹协调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就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负责省人民政府研究室交办的有关工作;收集、整理和报送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参阅的信息资料;负责各单位报送的相关信息处理工作;指导政府系统信息工作;协调新闻单位对市人民政府重要政策措施和政务活动开展宣传报道;编发调研信息刊物;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事项。
(六)督办室。
负责《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的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负责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重要部署的跟踪落实;负责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催办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要求督办的批示件;承担重大项目协调、督办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事项。
(七)议案科。
处理国家、省和市交由市人民政府办理的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协调、检查和督促各单位承办的“两案一议”的办理工作;承办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协常委会交由市人民政府办理的有关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事项。
(八)政务公开科。
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市政务公开工作[2];依法协调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组织编制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协调组织市人民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发布和保密审查;协调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公开渠道的建设和完善工作;受理公众对政务公开的有关咨询;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事项。
(九)人事科(小汽车定编科)。
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内部的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党务、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政治思想教育等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会、共青团、妇女、计生等相关工作;负责后勤、接待、财务等工作;负责全市党政群和企事业单位小汽车定编的审核、呈批和年审工作;负责办理车辆报废过户更新相关手续;负责检查全市小汽车定编管理执行情况;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市应急指挥中心)。
协助市领导处置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协调指导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相关工作;办理市委市政府、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有关应急工作的决定事项,督促落实市领导有关批示、指示,承办我市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活动和文电等工作;协调、组织有关方面研究提出市应急管理的政策、规定和规划建议;负责指导各区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的建设,协调和督促检查相关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及时掌握和报告国内外、省内外、市内外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按上级有关规定,向省报送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承担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工作;承办、转办各类电话、信函和传真;承办市领导、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市应急管理办公室设置综合管理科(平台技术科)和应急协调科(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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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07-17
- ↑ 珠海市启动市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常态化机制 ,搜狐,2019-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