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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不害(前420年-前337年),尊稱申子著作也名《申子》,中國戰國時代鄭國京邑(今河南滎陽)人,鄭國被韓國所滅之後,以法家學說,成為韓昭侯宰相,為中國先秦諸子百家法家』派代表人物。

目錄

生平

申不害大致上二十多歲時為鄭國低階官吏,後韓滅鄭國後,申不害以刑名法術的學說向韓昭侯求官,昭侯即位不久,頗具雄心壯志,意圖中興,且用人不拘一格,賞識了申不害,拜為宰相,他在韓為相國,內修政治、教育,對外應付諸侯,前後共十五年。申不害治國期間,國家富足,軍事強大,無他國敢來侵犯韓國。[1] 摺疊相韓之前 申不害原是鄭國京邑(今鄭州滎陽東南京襄城)人,曾為鄭國小吏,公元前375年(韓哀侯二年),韓國滅掉鄭國,遂成為韓人,並做了韓國的低級官員。

公元前354年(韓昭侯四年),素與韓有隙的魏國出兵伐韓,包圍宅陽(今鄭州市北)。面對重兵壓境的嚴重局面,韓昭侯及眾大臣束手無策。危急關頭,申不害審時度勢,建議韓昭侯執圭(古時臣下朝見天子時所執的一種玉器)去見魏惠王。申不害說:要解國家危難,最好的辦法是示弱。今魏國強大,魯國、宋國、衛國皆去朝見,您執圭去朝見魏王,魏王一定會心滿意足,自大驕狂。這樣必引起其他諸侯不滿而同情韓國。是我免於一人之下,而位於萬人之上也。夫弱魏之兵,而重韓之權,莫如朝魏。"韓昭侯採納申不害建議,親自執圭去朝見魏惠王,表示敬畏之意。魏惠王果然十分高興,立即下令撤兵,並與韓國約為友邦。申不害亦由此令韓昭侯刮目相看,逐步成為韓昭侯的重要謀臣,得以在處理國家事務上施展自己的智慧和才幹。

公元前353年,魏國又起兵伐趙,包圍了趙國都城邯鄲。趙成侯派人向齊國和韓國求援。韓昭侯一時拿不定主意,就詢問申不害,應如何應對。"申不害擔心自己的意見萬一不合國君心意,不僅於事無補還可能惹火燒身,便回答說:這是國家大事,讓我考慮成熟再答覆您吧!隨後,申不害不露聲色地遊說韓國能言善辯的名臣趙卓和韓晁,鼓動他們分別向韓昭侯進言,陳述是否出兵救趙的意見,自己則暗中觀察韓昭侯的態度,摸透了韓昭侯的心思。於是便進諫說應當聯合齊國,伐魏救趙。韓昭侯果然十分高興,即聽從申不害意見,與齊國一起發兵討魏,迫使魏軍回師自救,從而解了趙國之圍。這就是歷史上著名的"圍魏救趙"的故事。

韓昭侯從申不害處理外交事務的卓越表現及其獨到的見解,發現這位"鄭之賤臣",原來是難得的治國人才,於是便力排眾議,於公元前351年,破格拜申不害為相,以求變革圖強。

摺疊變法改革 申不害在韓國變法改革,第一步就是整頓吏治,加強君主集權統治。在韓昭侯的支持下,首先向挾封地自重的俠氏、公厘和段氏三大強族開刀。果斷收回其特權,推毀其城堡,清理其府庫財富充盈國庫,這不但穩固了韓國的政治局面,而且使韓國實力大增。與此同時,大行"術"治,整頓官吏隊伍,對官吏加強考核和監督,"見功而與賞,因能而授官",有效提高了國家政權的行政效率,使韓國顯現出一派生機勃勃的局面。隨後,他又向韓昭侯建議整肅軍兵,並主動請命,自任韓國上將軍,將貴族私家親兵收編為國家軍隊,與原有國兵混編,進行嚴酷的軍事訓練,使韓國的戰鬥力大為提高。特別值得一提的是,申不害為富國強兵,還十分重視土地問題。他說:"四海之內,六合之間,曰'奚貴,土,食之本也。又說:"昔七十九代之君,法制不一,號令不同,而俱王天下,何也?必當國富而粟多也。"( 《申子·大體編》)因而他極力主張百姓多開荒地,多種糧食。同時,他還重視和鼓勵發展手工業,特別是兵器製造。所以戰國時代,韓國冶鑄業是比較發達的。當時就有"天下之寶劍韓為眾"、"天下強弓勁弩,皆自韓出"的說法。

申不害相韓15年,"內修政教,外應諸侯",幫助韓昭侯推行"法"治、"術"治,使韓國君主專製得到加強,國內政局得到穩定,貴族特權受到限制,百姓生活漸趨富裕,史稱"終申子之身,國治兵強,無侵韓者。"韓國雖然處於強國的包圍之中,卻能相安無事,成為與齊、楚、燕、趙、魏、秦並列的戰國七雄之一。

公元前337年,申不害卒於韓都(今新鄭)。

法家術派

申不害是早期的法家學者。《史記》有「著書兩篇,號曰申子」的話,《漢書》有「申子六篇」的話,但全都亡佚了。法家中有三派:慎到重「勢」、申不害重「術」,商鞅重「法」[2]

形名參同

「形名參同」是申不害發明的行政管理方法。申不害認為,君主的個人能力是絕對有限度的,那對於臣下就必須施行較客觀方式來衡量其執政成效,由官員先行向上進行任務預算申報「名」,再以其完成的限期實際成績「形」,進行二者間的差異分析「參同」,來做為對官員的成效考核。Template:來源請求

參考文獻

  1. 老子韓非列傳》記曰「故鄭之賤臣。學術以干韓昭侯,昭侯用為相。內脩政教,外應諸侯,十五年。終申子之身,國治兵彊,無侵韓者」。
  2. 韓非子》問者曰:「申不害、公孫鞅,此二家之言,孰急於國?」應之曰:「是不可程也。人不食十日,則死;大寒之隆,不衣亦死:謂之衣食孰急於人,則是不可一無也,皆養生之具也。今申不害言術,而公孫鞅為法。術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責實,操殺生之柄,課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執也。法者,憲令著於官府,賞罰必於民心,賞存乎慎法,而罰加乎姦令者也,此人臣之所師也。君無術則弊於上,臣無法則亂於下,此不可一無,皆帝王之具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