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广告
电视广告,又名TVC广告,是一种经由电视传播的广告形式,通常用来宣传商品、服务、组织、概念等。大部分的电视广告是由外面的广告公司协同广告制片公司所制作,并且向电视台购买播放时数。
电视广告发展至今天,其长度从数秒至数分钟皆有(也有长达10分钟的广告杂志,以及长达整个节目时段的“资讯型广告”)。各式各样的产品皆能经由电视广告进行宣传,从家用清洁剂、农产品、服务,甚至到政治活动都有。在美国,电视广告对社会大众的影响力之大,候选人被认为若不能推出一支好的电视广告,将难以在选举中获得胜利。
2019年4月30日起,《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1]施行,对未成年人节目的广告内容、时长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强调:未成年人广播电视节目每小时播放广告不得超过12分钟。
目录
特性
电视机,20多年前对中国家庭还只是可望不可即的梦,而今天,不仅是城市早已拥有了大量电视,且广大农村也已经成批的拥有了电视,如今,彩色电视早已不稀罕,而且正在为越来越豪华的所取代。据统计,中国每百户家庭,电视机的拥有量已达78台,并且,已经出现一个小康之家拥有两部甚至三部电视。
电视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地位不必细述,单是夜幕降临,不上夜班的人们有85%以上的在看电视就足以说明电视的重要性,因此,广告业者自然明白,电视是多么难得的一个媒体。
印象性
电视广告,因为可以清楚地看到商品的形象和广告演员的模样,观众可以在很深程度上自主对商品作出评价,广告具有很强的直观效果。如今利用名人作的广告也大走其俏,大腕们的价值观变了,普通劳动人民的价值观也和过去不一样了。商品经常因某位名演员爱吃或爱穿而走俏,广告效果自然非凡。
独占性
收视者在观赏电视节目时,必须抛开一切,寸步不离地坐在电视机面前。他的注意力不可以分给书本或菜锅,否则,不是错过了电视情节,就是炒糊了菜。
电视是透过视觉和听觉二者,对于收视者,广告的效果当然相对报纸、广播要更加强烈。
有很多人一定记得电视剧《渴望》播出的日子,大人小孩都在看,连读中学的少年,也有许多也因此被解除了禁令。
年30晚上不燃放花炮了,吃过饺子,全家人能团聚的,就聚在一起看中央台的联欢会了。观众的广泛性,我们已经想不出还会有什么盛况能超年除夕夜中央台的收视率。
保存性
一般人认为电视画面,不具有保存性,但也有人认为:电视由于其视听结合,给人以强烈感受,既然报纸的内容可以记住,电视广告每晚都播,也具有保存性,保存性归于了人们的印象之中。
广泛性
千家万户在晚饭过后,散散步,聊聊天,剩下时间,只好来看电视。我们曾十分怀念过去的日子,晚上大人们在一处聊天,青年在一起唱歌、跳舞,孩子们则在街上捉迷藏,而那样的夜晚已经一去不复返了。而现在则一到晚上十有八九都在看电视[2]。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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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广电总局发布《未成年节目管理规定》,3大规范涉及网络游戏,知乎专栏,2019-4-8
- ↑ 解读电视广告的特性 ,搜狐,2018-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