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青日札
留青日札
《留青日札》是明田藝蘅撰筆記,三十九卷。是書雜記明朝社會風俗、藝林掌故。
原文
書中零星記及政治經濟、冠服飲食、豪富中官之貪瀆、鄉村農民之生活,以及劉六、劉七、白蓮教馬祖師之起事情形,頗有資料價值。如卷一「風變」記載皇帝選繡女引起的民間恐慌:
隆慶二年戊辰正月元旦大風,走石飛沙,天地昏暗。至初八、九日,民間訛言朝廷點選繡女,自湖州而來。人家女子七八歲以上,二十歲以下無不婚嫁。不及擇配,東送西迎,街市接踵,勢如抄奪。甚者畏官府禁之,黑夜潛行,唯恐失曉;歌笑哭泣之聲,喧嚷達旦,千里鼎沸。無問大小長幼美惡貧富,以出門得偶,即為大幸。雖山谷村落之僻,亦皆不免。
一富家偶雇一錫工在家造臘器。至半夜,有女不得其配,又不敢出門擇人,乃呼錫工曰:「急起!急起!可成親也」。錫工睡夢中茫然無知,及起而摹搓兩眼,則堂前燈燭輝煌,主翁之女已艷妝待聘矣。
明代宮廷選繡女,本是一種虐政,百姓對此反感之極。所以一聞謠言,就天昏地暗、倉皇失措,造成人間無數悲劇。卷四記查抄劉謹、錢寧、江彬、嚴嵩等人家產,備列細目;敘嚴嵩義子鄢懋卿貪贓枉法,以及明初富翁沈萬三事,亦俱載始末,都是有關朝政的史料。卷二「懸雞」條,記京師一豪紳宴客,一席就用了一百三十多隻雞,可見明代上層奢侈之風。書中還記載一些民間惡習,如卷一記載的作者家鄉杭州賭博之風,田地、房產、妻妾子女皆可以抵押,以至家破人亡。卷二記載徽州等處「弄新婦」惡習:新媳婦入門,眾親戚百般戲辱,以至有的新婦不堪毒虐而自縊的。
留青日札三十九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田藝衡撰。藝衡有《大明同文集》,已著錄。是書欲仿《容齋隨筆》、《夢溪筆談》,而所學不足以逮之,故蕪雜特甚。其中詩談初編、二編各一卷,玉笑零音一卷,大統歷解三卷,始天易一卷,皆以所著別行之書編入,以足卷帙,尤可不必。
出《四庫總目提要》
現狀
《留青日札》現存有明刻本,通行本為《記錄匯編本》。 今有:《留青日札》中華書局據明刻本排印,1985年版;《留青日札》朱碧蓮點校,上海古籍出版社,四庫筆記小說,1992年版;《留青日札》齊魯書社,1997影印本。[1]
參考文獻
- ↑ 元末明初沈萬三到底有多有錢,搜狐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