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千万人才工程
百千万人才工程,是根据国家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的,旨在加强中国跨世纪优秀青年人才培养的一项重大举措。1994年7月由国家人事部提出,1995年底由人事部、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原国家计委、中国科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等七个部门联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其宗旨是:到20世纪末,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影响重大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造就一批不同层次的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坚持以培养(而不是选拔)为主的原则。
目录
战略目标
根据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和实施人才战略的总体部署,到2010年,培养造就数百名具有世界科技前沿水平的杰出科学家、工程技术专家和理论家;数千名具有国内领先水平,在个学科、各科技领域有较高学术技术造诣的带头人;数万名在各学科领域里成绩显著、起骨干作用、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人才。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人才人事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人才资源和人才资源开发的观念,以培养国家急需紧缺的高级人才为目标,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制度,建立尊重特点、鼓励创新的人才兼备、开拓创新、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科技专家和国内学术技术带头人,为新世纪我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提供高层次骨干人才保证。
选拔范围
选拔对象
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和国家级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以及其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年轻人才。重点是在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关键学术技术领域或涌现出来的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以及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形式要求的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急需的高级专门人才。
选拔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其学术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的优势(3)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2]。
选拔管理
1. 国家级“工程”人选每两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500名左右,其中,在科技创新目标明确、能带动前沿学科发展和提升我国在世界范围内科技地位的科学领域中选拔100名拔尖人才;在事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学术领域选拔400名学术技术带头后备人才和高层次急需人才。国家级“工程”人选选拔的具体办法是:(1)各地区、各部门人事厅(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提出本地区、本部们推荐人选并征求有关专家意见后报送人事部。(2)人事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地区、各部门推荐的人选进行评审后,报“工程”领导小组审批。(3)公布人选名单,颁发《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证书》。
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工程”培养目标的要求,负责省部级“工程”人选的选拔和培养。
2、建立《“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考核档案》,全面加强人选德、能、勤、绩的考核工作。考核工作由人选所在单位结合年度考核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省部级人事部门备案,其中国家级“工程”人选的考核结果报“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在考核的基础上,对“工程”人选实行动态管理,每五年核定、调整一次。建立“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信息库。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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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省人事厅: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开始推荐选拔,中国新闻网,2006-1-15
- ↑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02-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