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江镇(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
盘江镇 |
中文名 : 盘江镇 所属地区: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 |
盘江镇,隶属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地处沾益区中部,东与白水镇、播乐乡交界,南与西平街道相连,西北与大坡乡、菱角乡、炎方乡毗邻。 行政区域总面积206.56平方千米。截至2019年末,盘江镇户籍人口37416人。 1957年5月,成立盘江区。1987年11月,改为乡。2006年3月,撤销盘江乡、花山镇行政建制,合并成立盘江镇。截至2020年6月,盘江镇辖1个社区、9个行政村。 镇人民政府驻方城社区一村28号。 2011年,盘江镇财政总收入6139万元,比上年增长20.6%。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1436万元,增值税936万元,企业所得税58万元,个人所得税94万元。人均财政收入807元,比上年增长20.6%。农民人均纯收入5835元。农业总产值70038万元,比上年增长13.5%,工业总产值达到12.1亿元,比上年增长18%。 2019年,盘江镇有工业企业165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38个。 [1]
目录
位置境域
地形地貌
盘江镇地处南盘江上游,地势北高南低,相对平坦。地形以半山半坝区为主。主要山脉有马鞍山,境内最高峰马鞍山位于谭家营村,海拔2350米;最低点位于九龙山村,海拔1920米。
气候
盘江镇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其特点是冬春干冷风大,夏秋雨量集中,年温差小,日温差大。多年平均气温14.2℃,降雨集中在每年5~9月,7月最多。
水文
盘江镇境内河道属珠江流域,主要河道有南盘江,从倒石岩至九龙山,流经境内14个村(社),全长约21千米,流域面积约280平方米,年均流量1立方米/秒。
自然灾害
盘江镇有水灾、旱灾等自然灾害。
自然资源
盘江镇有沙、石,储藏量1200万吨,有28个沙场、石料开采点。
人口
2011年末,盘江镇辖区总人口7.61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44万人,城镇化率32%。另有流动人口1.71万人。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7.36万人,占96.7%;苗族963人,占1.3%;回族797人,占1.1%。 截至2019年末,盘江镇户籍人口37416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盘江镇财政总收入6139万元,比上年增长20.6%。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1436万元,增值税936万元,企业所得税58万元,个人所得税94万元。人均财政收入807元,比上年增长20.6%。农民人均纯收入5835元。 2019年,盘江镇有工业企业165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38个。
农业
2011年,盘江镇农业总产值70038万元,比上年增长13.5%,农业增加值35019万元。农业耕地面积5.59万亩;可利用草地面积13.26万亩,林地面积24.2万亩。粮食作物以水稻、玉米、马铃薯为主。主要经济作物有烤烟、蔬菜、桑蚕等。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羊、牛、家禽为主。畜牧业总产值41403万元。截至2011年末,累计造林24万亩,森林覆盖率48%。
工业
2011年,盘江镇工业总产值达到12.1亿元,比上年增长18%;工业增加值40109万元,比上年增长40%,占镇内生产总值的47%。形成以煤、化工为主的工业体系。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家,职工780人,实现工业增加值24065万元,比上年增长24%。
交通运输
2011年,盘江镇有县镇级公路1条,长16千米。有乡(镇)级公路8条,总长317.3千米。有客运站1个,日均发送7辆次客车,120班次,日客运量900人次。2011年,运输企业拥有大型汽车92辆,农用汽车(含拖拉机)599辆,1800吨位。盘江镇已形成由铁路、公路2种运输方式构成的交通运输网络。
社会事业
2014年,盘江镇被列为全国重点镇。
文化事业
2011年末,盘江镇有文化站1个,村文化活动中心18个;文化专业户15个,各类图书室16个,藏书3800册。文化行业从业人员30人。
教育事业
2011年末,盘江镇有幼儿园8所,在园幼儿1107人,专任教师116人;小学17所,在校生5409人,专任教师268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2所,在校生1991人,专任教师160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100%,小升初升学率99.99%,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100%。
医疗卫生
2011年末,盘江镇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8个,其中镇级卫生院2所,村级卫生所16个;病床96张,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1.1张,固定资产总值512万元。专业卫生人员61人,平均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0.8人。医疗机构完成诊疗6.5万人次,住院手术0.2万台次,出院病人0.2万人次。
社会保障
2011年,盘江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23户,人数28人,支出38028元,比上年增长3%,月人均113元,比上年增长3%;城市医疗救助11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28人次,共支出224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869户,人数1539人,支出151.4万元,比上年增长27%,月人均82元,比上年增长22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16人,支出1.536万元,比上年增长8%;农村五保分散供养138人,支出13.25元,比上年增长9%;农村医疗救助10人次;农村临时救济50人次,支出4.2万元,比上年增长8%。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464人,抚恤事业费支出180.1万元,比上年增长13.8%。新增就业人员1103人,有805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0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20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5%,全年共帮助10户零就业家庭实现每户至少1人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