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汝稷
瞿汝稷(1548年-1610年),字元立,號幻寄道人、槃談、那羅延窟學人,南直隸常熟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瞿汝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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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僕寺少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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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 | 南直隸常熟縣 | |
字號 | 字元立 | |
出生 | 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 南直隸常熟縣 | |
逝世 | 萬曆三十八年(1610年) 南直隸常熟縣 | |
親屬 | (父)瞿景淳 (弟)瞿汝夔、瞿汝益、瞿汝說 |
目錄
生平
軼事
娶尚書徐栻之女為妻。瞿景淳死後,汝稷守喪三年,未與妻同房。其妻徐氏竟與其弟有染。最後徐氏被叱回家。一日汝稷前去拜見徐栻,徐栻大怒稱:「生自念亦有所悔乎?」(你有悔意嗎?)汝稷說:「悔不能刑於寡妻,至於兄弟。」(只後悔德行不足以感化妻子、兄弟,令其效法)徐栻聽畢,竟無言以對。[1]
《萬曆野獲編》載瞿汝稷身材矮小,貌類侏儒[2]。
明史記載
汝稷字元立。好學,工屬文,以蔭補官。三遷刑部主事。扶溝知縣抶宗人,神宗令予重比。汝稷曰:「是微服至邑庭,官自抶扶溝民耳。」讞上,竟得釋。歷黃州知府,徙邵武,再守辰州。永順土司彭元錦助其弟保靖土司象坤,與酉陽冉躍龍相仇殺。汝稷馳檄元錦解兵去,三土司皆安。尋遷長蘆鹽運使,以太僕少卿致仕。尋卒。
著作
康熙十八年(1679),有聶先者,編續《指月錄》二十卷以接踵其書。瞿汝稷另着有《石經大學質疑》、《兵略纂要》、《瞿冏卿集》等。
詩詞
《發齊安偶成》
重華南狩時,九有誦光格。
帝子望不還,蒼茫九疑碧。
天地寄寥廓,壘空寄大澤。
成毀真須臾,詎雲靡窮極。
胡為壘中人,還競昔人跡。
歲月閒鶉居,物華美鷇食。
夙駕非我馳,停鸞非我息。
去去莫夭閼,鷦枝運鵬翼。
注釋
- ↑ 《牧齋初學集·卷七十二·瞿元立傳》:公諱汝稷,字元立,吳郡之常熟人也。以父文懿公任為郎,累官長蘆都轉運使,詔加太僕寺少卿,致仕。公娶徐尚書之女。文懿公之喪,三年不入內。徐有通問之奸,公叱去之。尚書聲勢烜赫,郡邑吏承奉風旨,脅持萬狀,親知故舊,交關遊說。公屹不為動。則養死士遮道刺公,黃金白刃,交錯衢路,覆巢毀室,命在漏刻。公廬於文懿之墓,明燈讀書,門闔不閉,指墓前宰木以誓曰:「此吾死所也。」一日持平交刺謁尚書,踞客座。尚書厲聲詰問:「生自念亦有所悔乎?」公仰而應曰:「悔不能刑於寡妻,至於兄弟。」尚書默然而止。
- ↑ 《萬曆野獲編·卷十二》:士紳短小者,如予所識,泰和郭司馬青螺(子章)、餘姚孫刑部俟居(如法)、常熟瞿都運洞觀(汝稷),皆渺小丈夫,貌類侏儒。然均為一時名碩,羽儀當世,真所謂失之子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