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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酸氨,是無色無臭的透明結晶或呈白色的結晶,易溶於水,易吸濕結塊。是銨鹽受熱易分解,遇鹼分解。是氧化劑,用於化肥和化工原料。

硝酸氨

目錄

簡介

化學品中文名稱:硝酸銨 xiāosuān'ǎn

化學品英文名稱:ammonium nitrate

中文別名: 硝銨、鎳銨 [1]

技術說明書編碼: 579

CAS No.: 6484-52-2

EINECS號: 229-347-8

InChI: InChI=1/NO3.H3N/c2-1(3)4;/h;1H3/q-1;/p+1

分子式: NH4NO3 [2]

分子量:80.0434

外觀與性狀:無色無臭的透明結晶或呈白色的小顆粒,與氫氧化鈉、氫氧化鈣、氫氧化鉀等鹼反應有氨氣生成,具刺激性氣味。有潮解性。

熔點(℃):169.6

沸點(℃):210(分解)

相對密度(水=1):1.72

溶解性:易溶於水、丙酮、氨水,微溶於乙醇,不溶於乙醚。

主要用途:用作肥料、分析試劑、氧化劑、殺蟲劑、致冷劑,並可用於製造笑氣、煙火和炸藥等。

注意事項: 避免用手直接接觸。

性質

主要特性:

①易溶於水,溶水時吸熱、易吸濕和結塊,產品一般製成

顆粒狀。硝酸銨有5種晶型:其代號分別為 α(四面晶系)、β(斜方晶系)、γ(斜方晶系)、δ(四方晶系)、ε(正方晶系)。每種晶型僅在一定溫度範圍內穩定,晶型轉變時伴有熱效應和體積變化。特別是當環境溫度在32.1°C上下變動時,顆粒硝酸銨會自身碎裂成粉狀而引起結塊。有幾種防結塊方法。例如:可在硝酸銨中加入約1%的硫酸銨與磷酸氫二銨混合物;在歐洲一些國家還用硝酸鎂作為硝酸銨的防結塊劑。

②易發生熱分解,溫度不同,分解產物也不同。

在110°C時:

NH4NO3─→NH3+HNO3+173kJ

在185~200°C時:

NH4NO3─→N2O+2H2O+127kJ

在230°C以上時,同時有弱光:

2NH4NO3─→2N2+O2+4H2O+129kJ,

在300℃左右時:

5NH4NO3=2HNO3+4N2↑+9H2O

在400°C以上時,發生爆炸:

4NH4NO3─→3N2+2NO2+8H2O+123kJ

純硝酸銨在常溫下是穩定的,對打擊、碰撞或摩擦均不敏感。但在高溫、高壓和有可被氧化的物質(還原劑)存在及電火花下會發生爆炸,在生產、貯運和使用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規定。

生產方法

硝酸銨的生產方法有中和法和轉化法兩種。轉化法是利用硝酸磷肥生產過程的副產四水硝酸鈣為原料,與碳酸銨溶液進行反應,生成硝酸銨和碳酸鈣沉澱,經過濾,濾液加工成硝酸銨產品或返回硝酸磷肥生產系統。

中和法的中和反應可以在常壓、加壓或真空條件下進行。若有價廉的蒸汽來源,可採用常壓中和,以節約設備投資,簡化操作。加壓中和可以回收反應熱,副產蒸汽,用於預熱原料和濃縮硝酸銨溶液。氨中和濃度為64%的硝酸時,每噸氨可副產蒸汽約1t。採用真空中和是與結晶硝酸銨生產相結合的,其設備與硫酸銨生產的飽和結晶器相似。

工業上採用較多的是加壓中和工藝。加壓中和在0.4~0.5MPa和175~180°C下操作,硝酸濃度為50%~60%,先用氨中和至pH為3~4,以減少氨損失,再加氨調整到pH約為7,得到的硝酸銨溶液濃度為80%~87%。回收的蒸汽用來蒸發液氨或作為真空蒸發硝酸銨溶液的熱源。中和得到的稀硝酸銨溶液,用真空蒸發或降膜蒸發的方法濃縮到95~99%,然後用不同方法造粒。塔式噴淋造粒是應用最廣泛的硝酸銨造粒方法。

物質運用

1659年,德國人J.R.格勞貝爾首次製得硝酸銨。19世紀末期,歐洲人用硫酸銨與智利硝石進行複分解反應生產硝酸銨。後由於合成氨工業的大規模發展,硝酸銨生產獲得了豐富的原料,於20世紀中期得到迅速發展,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一些國家專門建立了硝酸銨廠,用以製造炸藥。60年代,硝酸銨曾是氮肥的領先品種。中國在50年代建立了一批硝酸銨工廠。

40年代,為防止農用硝酸銨吸濕和結塊,用石蠟等有機物進行塗敷處理,曾在船運中發生過因火種引爆的爆炸事件。因此,一些國家制訂了有關農用硝酸銨生產、貯運的管理條例,有些國家甚至禁止硝酸銨的運輸和直接作肥料使用,只允許使用它與碳酸鈣混合製成的硝酸銨鈣。開始時,硝酸銨鈣含N20.5%,相當於含硝酸銨約60%。現在含量增加到含N26%,相當於含硝酸銨75%。

以後由於掌握了硝酸銨的使用規律,一些國家如法國、蘇聯、羅馬尼亞、美國和英國,允許硝酸銨直接用作肥料,但對產品的安全使用制定了標準。例如:美國肥料協會規定固體農用硝酸銨的pH不得低於4.0(10%硝酸銨水溶液的PH);含C不得超過0.2%;含S不得超過0.01%;含Cl-不超過0.15%等。

危險性概述

健康危害

對呼吸道、眼及皮膚有刺激性。接觸後可引起噁心、嘔吐、頭痛、虛弱、無力和虛脫等。大量接觸可引起高鐵血紅蛋白血症,影響血液的攜氧能力,出現紫紺、頭痛、頭暈、虛脫,甚至死亡。口服引起劇烈腹痛、嘔吐、血便、休克、全身抽搐、昏迷,甚至死亡。

環境危害

硝酸銨無毒(可作農肥,但國家不批准有毒物用於農業施肥),但長期使用會對土壤造成酸化、板結等不良影響。硝酸銨在土壤中不留殘物,均能被作物吸收,是生理中性肥料。硝銨適用的土壤和作物範圍廣,但最適於旱地和旱作物對煙、棉、菜等經濟作物尤其適用。對水稻一般用作中、晚期追肥,效果也好,若做基肥,其肥效比其他氮肥低。

燃爆危險

具刺激性。 氧化劑,助燃,環境溫度下,非常安定。較高溫度下也是這樣。把它加熱到100度,保持100天也沒有明顯的分解現象。150度真空安定性試驗指出,即使在高溫下,他也十分安定。在他融化以前不出現分解現象。但是,如果有纖維素之類的有機物存在,100度時開始分解,120度時分解顯著。當然,非專業人士的你把它包裝在紙袋裡,也有爆炸的危險。

急救措施

皮膚接觸: 脫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

眼睛接觸: 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並及時就醫。

吸入: 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 用水漱口,給飲牛奶或蛋清。就醫。

消防措施

危險特性: 強氧化劑。遇可燃物着火時,能助長火勢。與可燃物粉末混合能發生激烈反應而爆炸。受強烈震動也會起爆。急劇加熱時可發生爆炸。與還原劑、有機物、易燃物如硫、磷或金屬粉末等混合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有害燃燒產物: 氮氧化物。

滅火方法:

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切勿将水流直接射至熔融物,以免引起严重的流淌火灾或引起剧烈的沸溅。遇大火,消防人员须在有防护掩蔽处操作。灭火剂:水、雾状水。

泄漏應急處理

應急處理: 隔離泄漏污染區,限制出入。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防塵面具(全面罩),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勿使泄漏物與還原劑、有機物、易燃物或金屬粉末接觸。小量泄漏:小心掃起,收集於乾燥、潔淨、有蓋的容器中。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處置與儲存

操作注意事項: 密閉操作,加強通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建議操作人員佩戴自吸過濾式防塵口罩,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穿聚乙烯防毒服,戴橡膠手套。遠離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吸煙。遠離易燃、可燃物。避免產生粉塵。避免與還原劑、酸類、活性金屬粉末接觸。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

儲存注意事項: 儲存於陰涼、通風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應與易(可)燃物、還原劑、酸類、活性金屬粉末分開存放,切忌混儲。儲區應備有合適的材料收容泄漏物。禁止震動、撞擊和摩擦。

​控制與防護

職業接觸限值

中國MAC(mg/m3): 未制定標準

前蘇聯MAC(mg/m3): 未制定標準

TLVTN: 未制定標準

TLVWN: 未制定標準

監測方法:

工程控制: 生產過程密閉,加強通風。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設備。

呼吸系統防護: 可能接觸其粉塵時,建議佩戴自吸過濾式防塵口罩。

眼睛防護: 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身體防護: 穿聚乙烯防毒服。

手防護: 戴橡膠手套。

其他防護: 工作現場禁止吸煙、進食和飲水。工作完畢,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

禁配物: 強還原劑、強酸、易燃或可燃物、活性金屬粉末。

環境保護

硝酸銨造粒塔頂部排出的氣體往往呈煙霧狀,它是硝酸銨部分分解成硝酸和氨後,在塔內冷空氣中重新結合成硝酸銨微粒而形成的。由於氣量比較大、粒子微小,治理較因難。

美國農業化學品合作協會開發的一種治理技術,是在塔頂的噴頭周圍安裝一個鐘形罩,收集含有煙霧的空氣,令其通過高效除霧器。通過鐘形罩和除霧器的氣量只占總氣量的25%左右,而鐘形罩外75%左右的無煙霧空氣可直接排放。

毒理學資料

急性毒性: LD50:4820 mg/kg(大鼠經口)

LC50:無資料

生態學資料

生態毒理毒性: 無資料

生物降解性: 無資料

非生物降解性: 無資料

生物富集或生物積累性: 無資料

其它有害作用: 該物質對環境可能有危害,在地下水中有蓄積作用。

廢棄處置

廢棄物性質: 無資料

廢棄處置方法: 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的要求處置。或與廠商或製造商聯繫,確定處置方法。

廢棄注意事項:無資料

運輸信息

危險貨物編號: 51069

UN編號: 1942

包裝標誌:

包裝類別: O53

包裝方法: 兩層塑料袋或一層塑料袋外麻袋、塑料編織袋、乳膠布袋;螺紋口玻璃瓶、鐵蓋壓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屬桶(罐)外普通木箱。

運輸注意事項: 鐵路運輸時應嚴格按照鐵道部《危險貨物運輸規則》中的危險貨物配裝表進行配裝。運輸時單獨裝運,運輸過程中要確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墜落、不損壞。運輸時運輸車輛應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嚴禁與酸類、易燃物、有機物、還原劑、自燃物品、遇濕易燃物品等並車混運。運輸時車速不宜過快,不得強行超車。運輸車輛裝卸前後,均應徹底清掃、洗淨,嚴禁混入有機物、易燃物等雜質。

法規信息

法規信息 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化勞發[1992] 677號),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 ([1996]勞部發423號)等法規,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產、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誌 (GB 13690-92)將該物質劃為第5.1 類氧化劑。

用途

主要用作肥料及工業用和軍用炸藥。並可用於殺蟲劑、冷凍劑、氧化氮吸收劑,製造笑氣、煙火等。

使用方法:硝銨不宜作基肥,防止淋失;也不宜在水田裡施用;施用時要掌握"多餐少吃"的原則,水稻育苗期和移栽初期可以施用硝銨,有利於髮根或根的氧化力。硝銨不能作種肥施用。

注意事項:硝銨不能和油脂、棉花、木屑等易燃物存放在一起。使用時不能用鐵錘猛擊,防止發生爆炸。硝銨還不能和有機肥堆放在一起。

在部分汽車內 的安全氣袋內置有硝酸銨,在撞擊時分解大量一氧化二氮等,充滿氣袋。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