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總勞動
名詞解釋
社會總勞動名詞解釋:①簡稱「社會勞動」。社會生產中,各個生產者在一定時期內生產社會所需要的各種不同產品所耗費的勞動的總和。從時間上看,它表現為社會總勞動時間,是各個生產者所耗費的個別勞動時間的總和;從產品上看,它表現為社會總產品,是各個生產者所生產的個別產品的總和。社會總勞動體現了人們在勞動過程中的社會關係,在不同社會,社會總勞動具有不同性質和不同的實現形式。在私有制商品經濟條件下,私人勞動的產品,只有在市場上賣掉,商品的使用價值才能成為社會的使用價值,生產商品的勞動才能證實是社會總勞動的一部分。反之,如果商品賣不出去,商品生產者的私人勞動就沒有被社會所承認,因而也不能構成社會總勞動的一部分。建立在生產資料公有制基礎上的社會主義經濟,是有計劃的商品經濟,國家在一定程度上能夠做到有計劃地分配社會勞動。國有企業的生產者的勞動雖然不是私人勞動,但也不是全社會範圍的直接社會勞動,而是一種局部勞動或間接社會勞動,這種局部勞動或間接社會勞動要轉化或實現為社會勞動,勞動產品也要通過市場交換。局部勞動轉化為社會勞動體現了國家、企業和勞動者三者的利益關係。②還包括用於非物質生產部門的勞動。
參考文獻
- ↑ 【薦讀】細數中國傳統文化元素 「一二三四五」 ,搜狐,2018-02-11
- ↑ 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漢字2022-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