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孝孙
祖孝孙,隋唐时乐律学家。
出生于河北范阳祖氏家族,父祖崇儒,官至齐州长史。祖孝孙精曆算数学。隋初开皇年间任协律郎,参定雅乐、京房律法。曾向陈山阳太守毛爽学习“京房律法”。唐初任太常少卿,教宫女音乐。教得不好,宫女没有长进,太宗责怪孝孙。王珪与温彦博替祖孝孙辩解:“孝孙雅士,今乃令教宫人,更加谴责,毋乃非宜。”太宗更加生气,王珪据理力争。《新唐书》有传。
武德九年(626)唐高祖“诏太常少卿祖孝孙,协律郎窦等定乐”,至贞观二年(628)乐成。按隋代宫廷中钟乐的十二律,“其五钟设而不击,谓之哑钟”。经祖氏家学的律学理论与张文收的“耳决之明”相结合,才在实践中真正解决了调律和十二律旋宫的问题,自此成为唐以后历代乐律志中的千古美谈。
贞观十四年(640),张文收继祖孝孙业绩,再次定乐而受颁赐之时,孝孙已故,除有关《音乐志》、《礼乐志》载有他的学说之大要外,他的所有律学著述都没能传下来。
祖孝孙,唐乐律学家。范阳(今涿州)人。隋开皇年间任协律郎,参定雅乐,曾奉命向陈山阳太守毛爽学习“京房律法”。入唐,历任著作郎,吏部郎、太常少卿等。武德九年(626年),受诏与协律郎窦进等定乐。其律学著述多亡佚,部分篇章收在《音乐志》、《礼乐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