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敏
福敏
生平
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進士,榜名傅敏。選庶吉士,散館以知縣待銓。當時世宗尚未即位,高宗方才就學,命福敏侍讀。世宗登極後,擢福敏為內閣學士, 兼任禮部侍郎。雍正三年(1725年),遷吏部侍郎,出署浙江巡撫。四年,擢左都御史,兼翰林院掌院學士。又出署湖廣總督,賑濟水災難民。雍正五年(1727年),召還京,授吏部尚書。六年,因追查擔任浙江巡撫期間徇布政使佟吉圖動用庫銀,被奪職。雍正八年(1730年),命協理兵部侍郎,遷左都御史。雍正十年(1732年),署工部尚書,協辦大學士,不久署刑部尚書。
乾隆三年(1738年),擢武英殿大學士,兼工部尚書、翰林院掌院學士。次年,加太保。乾隆六年(1741年)七月,高宗初次前往木蘭圍場,福敏上疏諫言,得到高宗稱讚。乾隆十年(1745年)因病請求解任,得到批准,加太傅。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卒[1],年八十四。高宗親自祭奠,賜祭葬,祀賢良祠,諡文端。《清史稿》有傳。[2]
乾隆帝欽賜墓志銘
1757年(乾隆二十二年、丁丑年), 秋七月,戊戌日。皇上聖旨:翰林院所撰《致仕大學士福敏碑文》,當以典雅親切為尚。至於大學士福敏,是朕的受業老師也,人品學問,巍然為國家的棟樑元老,朕還要親自撰寫碑文,以表彰他的臨終葬禮大典。
注釋
- ↑ 《清史稿》作二十二年。
- ↑ 《清史稿·列傳九十》:福敏,字龍翰,富察氏,滿洲鑲白旗人。康熙三十六年進士,選庶吉士,散館,以知縣待銓。時世宗在籓邸,高宗初就傅,命福敏侍讀。及世宗即位,擢內閣學士, 兼禮部侍郎。雍正三年,遷吏部侍郎。出署浙江巡撫。四年,擢左都御史,兼翰林院掌院學士。復出署湖廣總督。沔陽、潛江等十州縣水災,疏請發常平倉穀治賑。 謬沖花苗叛,福敏檄貴州兵截後路,以湖廣兵搗其巢,討平之。安陸、荊州被水,疏請老弱婦女治賑如常,而以丁壯修堤,俾民得食而堤亦完。上眷福敏厚,嘗手詔諭曰:「朕令爾暫攝總督,苟得其人,即命往替。近日廊廟中頗乏才,皇子左右亦待爾輔翼。留爾湖廣非得已,宜體朕意勉為之。」
五年,召還京,授吏部尚書。六年,以巡撫浙江時徇布政使佟吉圖動庫銀,奪職。八年,命協理兵部侍郎,遷左都御史。十年,署工部尚書,協辦大學士,旋署刑部尚書。乾隆三年,擢武英殿大學士,兼工部尚書、翰林院掌院學士。四年,加太保,六年七月,高宗初幸木蘭行圍,福敏疏言:「行圍邊外,內外章奏按期馳送,較宮廷清穆勞逸迥殊。宜朝乾夕惕,清明在躬,從容應之。留京百官,必因事警察,勿使偷惰者得行其私。巡行之日,言路宜舉大利害,不當瑣細瀆陳傷政體。 聖祖於獵地平易險阻無不瞭然,故周旋中度,馳射如神。原皇上籌度於先。弁兵布圍,未必無參差,乞少加從容,俾黽勉從事。弁兵從行日久,資斧不繼,量加恩澤,費無多而惠無窮。」上諭曰:「覽大學士所奏,老成忠懇,補袞陳善,朕皆嘉納焉。」八年,疏陳時政,言:「河防事重,請如災民請賑例,便宜處置,以時上聞。災民流移,情非得已。若有司不善拊循,徒禁越境,致Template:PUA展轉溝壑,宜加以玩視罪。江南、湖廣偏災,請留南漕賑濟。定數多寡,當出上裁。庶上不虧儲,下足濟食。」疏入,從之。
十年,以疾乞解任,溫詔如所請,加太傅。二十二年,卒,年八十四。福敏嘗有疾,上臨視,及聞其卒,復親奠。賜祭葬,祀賢良祠,諡文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