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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城監獄
圖片來自cw

公安部秦城監獄公安部看守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所監獄看守所,位於北京市昌平區興壽鎮秦城村(位於崔村鎮麻峪上村附近),於1960年3月15日落成。現為唯一一座隸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監獄和看守所,由公安部監所管理局管理。專門關押涉及重大國家安全犯罪的罪犯,以及掌握國家秘密的罪犯。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被判刑的省部級及以上高級官員大多在此集中關押。

目錄

名稱及沿革

秦城監獄建於1958年,由蘇聯專家設計,是蘇聯援助中國大陸的156個項目之一。

說明

秦城監獄的隸屬關係幾經變化。1960年3月15日該監獄落成後,起初由公安部政治保衛局直屬一處(負責預審及監獄工作)管轄。1962年後,改由公安部預審局管轄[1]。該監獄對外正式名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看守所」。公安部預審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的內部局,其序號曾多次變化。1958年12月2日,經國務院批准,公安部十九局(預審局)改為十四局。1961年2月20日,公安部預審局的序號由「十四局」改為「十三局」。1989年3月5日,公安部發出《關於印發公安部「三定」方案的通知》,將各局、司重新編排序號,其中預審局仍編為「十三局」。根據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准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1994年3月24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國辦發〔1994〕45號」文件,印發了《公安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其中「三、內設機構」中,「(十四)預審局指導全國公安機關的預審工作和看守所、拘留所、收審所的監管工作,承辦黨中央和國務院交辦的重大案件,管理秦城監獄。」1998年8月11日,《公安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三定」規定)發布,原「預審局」的編號「十三局」改為「監所管理局」,「預審局」這一局名消失。

文化大革命爆發後,1967年9月6日,國務院總理周恩來「鑑於公安部預審局兩派鬥爭激烈,機構癱瘓,同意公安部黨組提出的由北京衛戍區接管公安部預審局的請示。」1967年11月,該監獄被北京衛戍區軍管。1967年11月19日,中共公安部黨組向中央文化革命小組作《關於軍事接管十三局的情況報告》,內稱,擔任軍事接管的同志10月27日正式進入,10月28日開始交接,11月7日基本完成(包括秦城監獄);十三局建立軍管會,原十三局的大部分同志撤出,參加公安部學習班。1969年3月上旬,公安部在黑龍江省集賢縣筆架山勞改農場、湖北省沙洋原勞改農場成立五七戰校國務院各部委中,唯有公安部的稱「五七戰校」,相當於其他部委的五七幹校。),公安部千餘名幹部連同部分幹部家屬及子女共近兩千人被下放五七戰校。秦城監獄原監管幹部也全部下放五七戰校勞動,至1972年11月才有第一批兩位原監管幹部調回秦城監獄。

參考文獻

  1. 姚倫:秦城監獄的由來 網際網路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2010-09-1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網站,2007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