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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水务局

秦皇岛市水务局,根据《秦皇岛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秦皇岛市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秦编[2002]44号)文件精神,市水务局的主要情况:

秦皇岛市水务局是主管全市水行政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1]。内设办公室、发展计划科(建设科)、水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财务科(经济管理科)、人事教育科、工程管理科、农村水利科、监察室、机关党委、移民工作科等职能科室,现有49人。

目录

工作职能

(一)拟定全市水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水务体制改革,推行城乡水务一体化;负责组织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负责水行政复议

(二)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统一调度城乡供水。组织拟定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计划,制定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负责市级管理限额内及城市规划区内取水许可申请的审查、审批和取水许可证的发放;负责水资源费征收制度的实施,拟定水资源费征收和使用计划,监督并实施全市水资源费征收和使用工作;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

(三)负责组织制定全市节约用水计划,并对用水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拟定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和监督全市各行业节约用水工作。

(四)负责入河、入库等水域水工程排污口的审核,监测河流水库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协助环保部门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划分。

(五)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2];负责对全市的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并处理部门间和县(区)际的水事纠纷。

(六)拟定全市水利行业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负责指导城市和乡镇供水、水电及水利行业多种经营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水利资产、价费、税收、信贷、财务等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本市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监督管理水务系统国有资产。

(七)负责全市水利基本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的编制、审查和审批;组织水利科研和技术推广。

(八)组织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主要河道海岸滩涂的治理和开发;负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区)的重要水利工程;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

(九)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人畜饮水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综合防治及预防监督工作。

(十)负责全市水务系统水电站的建设和行业管理。

(十一)负责水利方面科技、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水务队伍建设。

(十二)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主要河道和重要水利工程按上级指令实施防汛调度。

(十三)指导全市水库移民工作。

(十四)管理市引青管理局。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视频

秦皇岛市水务局 相关视频

水务局宣传片
一分钟全揽秦皇岛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