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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爭議是一個名詞術語。

漢字(拼音:hàn zì,注音符號:ㄏㄢˋ ㄗˋ),又稱中文[1]、中國字、方塊字,是漢語的記錄符號,屬於表意文字的詞素音節文字。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之一,已有六千多年的歷史。在形體上逐漸由圖形變為筆畫,象形變為象徵,複雜變為簡單;在造字原則上從表形、表意到形聲。除極個別漢字外(如瓩、兛、兣、呎、嗧等),都是一個漢字一個音節。 需要注意的是,日本、韓國、朝鮮、越南等國在歷史上都深受漢文化的影響,甚至其語文都存在借用漢語言文字的現象[2]

目錄

名詞解釋

稅收爭議,是稅收行政爭議的簡稱,又稱稅務爭議,它有廣義與狹義之分。廣義的稅收爭議,既包括內部的稅收爭議,又包括外部的稅收爭議,狹義的稅收爭議僅指外部的稅收爭議。

內部的稅收爭議包括兩種:一是徵稅行政主體之間的爭議,主要是有關稅收權限的爭議。如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認為自己對某項事務都有權管理或無權管理,從而對稅收管理權限產生了積極和消極的衝突,這種爭議又稱為稅收權限爭議。

二是徵稅行政主體與其所屬的公務人員之間的爭議,主要是有關行政處分的爭議,如某個公務員不服稅務機關的警告處分而產生的爭議,這種爭議又稱為稅收處分爭議。外部的稅收爭議則是指徵稅行政主體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之間在稅收徵收和管理過程中,因特定的稅務具體行政行為而引起的糾紛。本書在狹義上使用稅收爭議,所謂的稅收爭議僅指外部的稅收爭議。

稅收爭議的特徵

1.稅收爭議的前提是稅務爭議的存在。

2.稅收爭議的主體是有關國家機關。

3.稅收爭議的客體是稅務行政相對人認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稅務具體行政行為。

4.稅收爭議須由不服稅務行政處理決定的當事人提起。

5.稅收爭議活動要以當事人全面履行稅務處理決定為必要條件。

稅收爭議的種類

按照發生稅收爭議的不同範疇可以將稅收爭議劃分為以下幾類:

1.稅收管理爭議,是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與稅務機關就稅務登記、徵收方式、稅收管轄、定稅信息和其它涉及稅收管理的問題與稅務機關產生的爭議。

2.稅務違法案件爭議,是指稅務機關的稅源管理部門或稅務稽查機關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和其它涉及稅收違法案件的當事人就對其違法案件進行檢查、稅務處理、處罰結果和其他事項產生的爭議。

3.涉及債務的稅收爭議,是指稅務機關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債權債務人,因能夠引起債權債務消滅的行為涉及到稅收問題時所引起的爭議。這類爭議不僅僅涉及到稅收行政法律關係還涉及到民事法律關係比較複雜,而且在我國市場經濟活動日益活躍的今天將會日益增加。

稅收爭議的產生原因

1.稅收立法存在的缺陷

(1)由於經濟管理體制的多種原因,稅收法律法規雖有規定,但是實際可操作性不強或是沒有可操作性。例如我國當前對部分納稅人實行定期定額徵收管理,雖然這極大的方便了納稅人的納稅和稅務機關的管理,但由於缺乏較強操作性的定稅標準,常常引起同行業、同地段納稅人對其納稅定額的爭議。而且對於此類納稅人依照征管法規定和其他相關規定應如實申報其應稅銷售額或應納稅所得額,當納稅人超過應稅銷售額或應納稅所得額時應當補繳稅款,而當納稅人未超過應稅銷售額或應納稅所得額仍得繳納核定的稅款,很容易引起爭議。

(2)稅收法律法規雖有規定但是缺乏相應的具體規定和配套措施,造成稅務機關工作人員以及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因不同的理解導致不同的處理結果,從而引起爭議。

(3)稅收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由於我國市場經濟發展迅速而作為經濟體制重要部分的稅收法律法規的理論研究相對滯後,對剛剛出現的一些新問題新現象沒有納入到現行的稅收征管法律體系之中,造成稅務機關與納稅人對新現象認識的不同產生衝突。

(4)稅收法律法規規定與其他行業法律法規、行業標準相脫節,如金融、煙草、石油等,造成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出現雙向違法的現象,遵守稅收法律法規就會違反行業法律法規受到處罰,遵守其他行業法律法規就會違反稅收法律法規受到處罰導致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與稅務機關產生爭議。

(5)稅收法規中的部分條款規定不符合效率公平原則,欠缺對行政相對人層面的考慮。例如稅收法規中關於涉及稅收行政處罰的條款都只是對應受處罰行為的簡單列舉規定過於原則性,未對稅務行政相對人違法行為劃分層次,處罰幅度也模糊的規定為「並處不繳或應繳稅款的50%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對於處罰50%以上五倍以下這個幅度所對應的違法行為沒有明確規定,致使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自由裁量權過大,可能會出現行政處罰的不公平。

2.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原因

(1)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對稅收法律法規不了解或解讀錯誤。雖然近幾年納稅人對稅收法律知識的通過稅務機關、媒體的宣傳以及其他途徑的了解對稅收法律法規的認識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由於納稅人的文化程度、知識結構、心理狀態等因素的影響對於稅收法律法規的理解難免會出現偏差或錯誤,從而導致與稅務機關產生爭議。

(2)作為納稅人之所以進行生產經營的目的是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而出於此目的部分納稅人往往就想方設法逃避納稅義務。這些納稅人經常自己或者挑唆別人通過一些非正常手段糾纏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減輕自己的納稅義務,達不到目的就四處上訪,從而引起稅務爭議。

(3)納稅人對同行業、同地域的稅收管理的自我判斷存在誤區而產生的爭議。

3.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原因

(1)稅收管理員素質參差不齊對稅收日常管理中的一些問題處理可能存在差異,可能導致在處理同一問題上不同的稅收管理人員處理結果不一致的現象,從而引發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爭議。

(2)稅收管理手段與稅收管理體制的衝突。雖然現在我們國稅系統在依託現代化技術方面處於全國領先地位,但稅收信息化系統於傳統的管理體制間仍然有很大矛盾,兩者缺乏有效的銜接引起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爭議。

(3)稅收管理觀念過於陳舊。雖然服務納稅人的觀念在我們稅務機關已經深入人心,但對於如何服務納稅人仍存在着這樣那樣的問題,有部分的稅務工作人員仍然用沿用以往的稅收征管手段和理念去管理納稅人與我們稅務管理髮展的方向相悖。

(4)現行的一些管理規範設置的環節過多手續過於繁瑣,導致納稅人的不便從而引起爭議。

(5)當前運行的綜合稅收征管軟件偏重於對稅務人員的監控,部分環節設置沒有做到方便納稅人,反而給納稅人帶來不便,引起納稅人與稅務機關的爭執。綜合徵管軟件上線以來對於規範稅收徵收管理和提高工作效率起了極大的推動作用,但是在服務納稅人方面顯然考慮不夠,從而給納稅人到了了很多不便。

(6)作為執法主體的稅務工作人員的法律素質不夠全面,常常引起不必要的稅收爭議/我們的稅務執法人員對於稅收程序法和稅收實體法十分熟悉,但是對於其他法律法規知識相對缺乏了解會在不經意間侵犯到納稅人的其他合法權益。

(7)國稅、地稅之間由於處於對自身利益的考量,對納稅人的稅收管轄問題特別是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和增值稅範圍的區分經常引起國稅、地稅和納稅人三方的爭議。

(8)稅務機關在納稅宣傳過程中缺乏對納稅人過於強調納稅義務,而忽略了納稅人的權利宣傳,使其缺乏一個正確的納稅觀念。而且納稅宣傳只停留在固定的時間、固定的內容和固有的方式上缺乏新意不易讓納稅人的接受。

(9)經濟發達地區與經濟欠發達地區對稅源管理寬嚴程度不同引起和稅收爭議。一般而言,經濟發達地區由於稅收收入任務完成情況相對比較容易,偏重於對主體稅源、大宗稅源和重點稅源的管理,對小稅源和零星稅源管理偏松,小稅源和零星稅源的稅收環境相對寬鬆。而經濟欠發達地區由於大宗稅源比較缺乏,完成收入任務的難度比較大,存在着「大宗稅源不足零散補」的收入觀念,在收入工作中習慣於「既抱西瓜揀芝麻」,抓大不放小,熱衷於集貿市場、個體商戶和零星稅收的管理,出現了「越窮越收、越收越窮」的現象,由此引發經濟欠發達地區的稅收爭議。

4.其他當事人的原因

(1)納稅人在破產清算後,其他債權人對於債權提出的主張權利的要求而引起的爭議。這類爭議的原因主要產生的原因是對於不同債權在行使權力時清償順序的爭議。

(2)作為稅務機關為追繳稅款而行使代位權而與納稅人的債務人引起的爭議,產生爭議的主要原因是如何判斷作為債權人的納稅人怠於行使其債權威脅到稅款徵收,涉及民事擔保的於其他債權人關於清償順序和債權的最終行使問題。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