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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會計是漢語名詞術語。

語言文字是一個民族文化的結晶。這個民族[1]過去的文化靠着它來流傳,未來的文化也仗着它來推進,從大約是在公元前14世紀,殷商後期的「甲骨文」被認為是「漢字」的第一種形式[2]西周後期,漢字發展演變為大篆,後秦始皇統一中國,中國文字才逐漸走上了發展的道路,直至今天。

目錄

名詞解釋

稅收會計是國家預算會計的一個組成部分,它是稅務機關核算稅收收人,反映和監督稅款的徵收、解繳、入庫和提退情況的稅務資金運動的專業會計,體現了稅務機關和國家金庫的關係,是屬於國家政府會計範疇的一門專業會計。

稅收會計主體及其核算單位問題

通常意義上的會計主體是指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的單位。會計信息系統所處理的數據,所提供的信息,不是漫無邊際的,而是要嚴格限定在每一個經營上或經濟上具有獨立性或相對獨立地位的單位或主體之內。每一個具有獨立性的單位,就是「會計主體」。將會計主體的一般概念運用到稅收會計中,稅收會計的主體,就是稅收會計核算單位。明確稅收會計的主體,就是要明確什麼樣的稅務機關必須進行會計核算。

稅收會計要全面核算稅款徵收和入庫等稅收資金的運動過程,因此,其會計主體必然是直接從事稅款的徵收和入庫業務的稅務機關。由此我們可以確定稅收會計的會計主體是稅務機關,但並非所有的稅務機關都是會計主體,只有直接負責稅款徵收和入庫的稅務機關才是稅收會計主體(如國家稅務總局、省稅務局等均不是會計主體)。也就是說,在我國各級各類稅務機構中,只有實際負責稅款徵收與入庫的稅務機關,才是直接組織稅收資金的部門,才是稅收會計的主體。

按照我國現行的稅收征管體制,直接負責稅款徵收與入庫業務的稅務機關有多種,按其對稅收資金征管的職權和任務的不同可分為:

1.上解單位。是指直接負責稅款的徵收、上解業務而不負責與金庫核對入庫和從金庫辦理稅款退庫業務的基層稅務機關。其稅收會計要核算稅收資金從實現到上解的過程。

2.入庫單位。是指直接負責與金庫核對稅款和從金庫辦理稅款退庫業務,而不直接負責稅款的徵收和上解業務的縣級以上稅務機關。其稅收會計要核算稅收資金從實現到入庫的全過程。

3.雙重業務單位。是指既直接負責稅款的徵收、上解業務,又直接負責與金庫核對入庫稅款和從金庫辦理稅款退庫業務的縣級以上稅務機關。其稅收會計要核算稅收資金從實現到入庫的全過程。

4.混合業務單位。是指與鄉(鎮)金庫的設置相對應,對鄉(鎮)固定收入和縣鄉(鎮)級共享稅款收入除負責徵收以外,還負責與鄉(鎮)金庫辦理其入庫、退庫業務,對縣級固定收入稅款和縣級以上稅款收入只負責徵收、上解業務,不負責入庫、退庫業務的基層稅務機關。其稅收會計要核算稅收資金從實現到上解過程及部分稅款的入庫和提退過程。

按照前面對稅收會計主體含義的界定,這四種單位都進行稅收業務的會計核算工作,因此都應是會計主體。但對這一問題的理解,有兩種不同的意見:一種觀點認為稅收會計的主體,是指直接負責與金庫核對入庫稅款和從金庫辦理稅款退庫業務的稅務機關,即上述四種單位中的入庫單位和雙重業務單位才是稅收會計主體。第二種觀點認為上述四種單位均是稅收會計主體,只是按其反映稅收資金運動過程的完整性分為完全獨立的會計主體和相對獨立的會計主體。獨立的會計主體指核算稅收資金運動的全過程(即從申報到入庫全過程)的稅務機關,上述的入庫單位和雙重業務單位即屬於此類;相對獨立的會計主體是指核算某階段的稅收資金運動過程(即從申報到上解過程)的稅務機關,一般指基層稅務所,上述的上解單位和混合業務單位即屬此類。

對於稅收會計主體的上述兩種觀點,筆者的看法如下:

1.確定會計主體的目的之一就是要明確會計核算單位。就稅收會計來說,就是要明確什麼樣的稅務機關必須進行會計核算,並且明確其會計核算的空間範圍,即哪些業務應當由本單位來確認、記錄和報告。在我國的稅務機關中,無論是僅從事稅款徵收和上解的基層稅務所(上解單位、混合業務單位),還是從事從徵收到入庫全過程的雙重業務單位以及只負責稅款的入庫和退庫業務的入庫單位,都要進行會計核算,只不過是核算資金運動的過程不同。有的只核算部分過程(基層稅務所),有的核算全過程(雙重業務、入庫單位)。不論是哪一種情況,都有各自的會計核算,都要確定其會計核算的空間範圍,都要各自處理相關的經濟業務,最終都要定期的提供會計報表,報出有關稅金的徵收、入庫等各方面信息。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講,凡是從事稅款徵收、入庫的稅務機關都必須進行稅收會計核算,都是稅收會計主體。

2.將稅收會計主體,按其反映資金運動過程的完整性劃分為完全獨立的會計主體和相對獨立的會計主體是有道理的,但似乎沒有太多的實際意義。因為稅收會計主體的四種單位,它們在稅收征管過程中發揮的作用各有不同,在會計核算上也各有區別。每一種單位都應根據自己在稅收征管過程中所應有的責任通過一系列業務的發生來完成自己的任務,同時進行會計核算,沒有必要再把四個單位分為兩類。

3. 混合業務單位,主要是指設有鄉鎮金庫地區的鄉鎮一級稅務機構。從稅收征管的角度來說,它一方面負責稅款的徵收活動,同時對於徵收的稅款,如果是屬於按規定應在鄉鎮金庫入庫的稅款,應負責辦理在鄉鎮金庫的入庫和退庫業務。對於這部分稅款就要進行從徵收到入庫的全過程的會計核算。這時其職責與雙重業務單位相同,其會計要核算稅款從徵收到入庫的全過程。而對於規定在支金庫(縣級金庫)入庫的稅款,在徵收後要辦理上解業務,不負責入庫和退庫業務。這時其職責就相當於上解單位,其會計只核算從稅款的徵收到上解的過程。如果按照只有與金庫核對入庫稅款並辦理退庫業務的單位才是稅收會計主體的觀點,混合業務單位中部分業務符合上述標準,而又有一部分業務不符合標準。那麼它究竟是不是稅收會計主體呢?如果承認是會計主體,但又要區分為完全獨立和相對獨立的會計主體。對混合業務單位這兩種兼而有之的單位該怎樣劃分呢?因此,筆者認為,凡是從事稅款的徵收和入庫業務的稅務機構都應進行獨立或相對獨立的會計核算,都是稅收會計主體。

稅收會計的特點

稅收會計與其他會計相比,有其自身的特點:

(1)稅收會計的核算目的與其他會計不同。

企業會計的核算目的是提供企 業經營信息,並利用核算信息控制企業經濟活動,最終達到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的目的,為此,企業會計必須核算成本和盈虧。預算會計的目的是提供預算收支信 息,並利用核算信息監督財務活動,最終達到提高預算資金使用效果的目的,為此,它必須核算預算資金的收支餘額和超支。對於稅收會計來說,由於稅收資金 屬於國家,它的取得既不需要償還,也不需要向支付者付出任何報酬和費用,稅 務機關也無權使用和支配,它既不周轉,也不增值,而且它核算的主要是稅收政 策、法令執行的結果,並不考慮政策的制定和執行成本,所以,稅收會計不存在 成本和盈虧核算,也不存在收支余超核算。但是,稅收會計的核算對象——稅收 資金運動,與企業會計的核算對象——企業資金運動能夠綜合反映企業經濟業務 活動一樣,它也能夠綜合反映稅收業務活動情況。稅收會計的核算目的正是為了 綜合提供稅收業務活動的信息,並利用核算信息綜合控制稅收業務活動。

(2)稅收會計的核算方法與其他會計明顯不同。

①設置和運用會計科目的制約性與複雜性。稅收收入是國家預算收入的主要 部分,稅收會計與國家總預算會計在核算口徑上應保持一致。所以,稅收會計在 設置和運用會計科目時,要受預算會計的制約。比如,稅收會計中的「入庫」類 科目必須與總預算會計的「稅收收入」類科目完全一致。此外,由於稅收工作的 特殊性,經常要求稅收會計對同一個數據從各種不同的角度進行反映,以滿足不 同部門、不同層次的不同管理需要,使得稅收會計明細科目的設置非常複雜。一 是明細科目層次多。例如,反映「欠繳稅金」的科目,既要按納稅戶設置明細,以滿足分戶管理的需要,又要按稅種設置明細,以滿足分稅種管理的需要,有的 還要按徵收單位或徵收人員設置,以滿足考核各單位或各徵收人員的工作質量的需要;二是明細科目各層次尖的所屬關係可以互為變動。如在「入庫稅金」一級 科目中,可以按稅種設二級明細,按預算級次設三級明細,也可以反過來按預算級次設二級明細,按稅種設三級明細。稅收會計明細科目的這種複雜性在其他專 業會計中較為少見。

②稅收會計憑證的多重作用和格式統一化。稅收會計的主要憑證——稅票, 既是完稅證明,又是預算收入憑證,還是統計核算憑證;同樣一份稅票,它的不 同聯次具有不同的作用,有的是在途稅金核算憑證,有的是入庫稅金核算憑證。 所有的稅收會計憑證均由稅務機關統一制定、統一印製,絕大部分憑證由國家稅 務總局和省級稅務機關統一制定並集中印製,少部分由地(市)、縣級稅務機關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和省級稅務機關規定的格式自行印製。

③稅收會計明細帳設置量大,且大量使用多欄式。一個基層稅務機關所管的 納稅戶常常有幾百戶,多的達幾千戶,稅種一般有十來種,每個納稅戶都有幾種 稅,這需要設置大量的明細帳才能全面反映。所以,為了儘量減少明細帳的設置, 大部分明細帳都採用多欄格式。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