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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敕爾(1822~89) ,外文名:Ritschl, Albrecht ,德國系統神學家,曾在波昂大學(1852~64)及哥丁根大學(Go/ttingen, 1864~89)任教。透過他自己的作品及學生,特別是赫爾曼(Herrmann558,Herrmann, Johann Wilhelm)及哈納克(Harnack537,Harnack, Adolf),顯示出立敕爾很可能是在士來馬赫(Schleiermacher1053,Schleiermacher, Friedrich Daniel Ernst)與巴特(Barth189,Barth, Karl 卡爾。巴特)之間最重要的歐洲更正教神學家;至少1875~1930年期間肯定是如此,那是自由派神學(參神學的自由主義與保守主義,Liberalism and Conservatism in Theology723,Liberalism and Conservatism in Theology)的全盛時代。

新教[1]又稱「更正教」、「抗羅宗」、「耶穌教」。新教目前的人數有近6億左右,主要集中在歐洲北部、美國、中國部分地區以及拉美部分地區[2]

目錄

簡介

立敕爾跟隨康德(Kant676,Kant, Immanuel 康德)的腳蹤,拒絕形上學論到有關神的知識,強調宗教上的倫理因素。人不能在祂本身認識祂,只能透過祂在人當中的工作來認識,那就是立敕爾論稱義(Justification670,Justification)及復和(Reconciliation992,Reconciliation, the Doctrine of)的基礎,二者是向着神的國度邁進的。立敕爾這個理論是在他三冊的《基督教稱義論及復和論》(The Christian Doctrine of Justification and Reconciliation, 1874; ET, Edinburgh, 1900)闡釋的。立敕爾拒絕某些宗教經驗(Religious Experience1006,Religious Experience),認為士來馬赫的「絕對依賴感」太過主觀,甚至認為神秘主義(Mysticism823,Mysticism)和敬虔主義(Pietism934,Pietism)都太個人化而應加以拒絕,因為他們是非道德(amoral)的,也不見得特別屬於基督教。立敕爾認為惟有透過福音為耶穌作的見證,和耶穌立志為世人成就神的旨意,引進神的國,人才能認識神。立敕爾給神的國定義︰為「人透過以愛為主導之行動所組成的社群」,在這意義之下,耶穌對我們才有「價值」,成為我們的良師益友;祂又顯出基督教有兩個中心,一個是以稱義與復和為核心,另一個則是上帝國(Kingdom of God685,Kingdom of God)。

立敕爾被人批評為只具備倫理的稱義及復和觀,卻不是宗教的;他了解的路德(Luther750,Luther, Martin),和鄂圖(Otto887,Otto, Rudolf)所理解的很不一樣。他說一切宗教教義都只是一種「價值判斷」,不是肯定就是否認人的價值。很多人對這判語都難以接受,因為他似乎把事實與價值、歷史與解釋、客觀及主觀的救恩斷然分割。不過他又強調稱義與復和的重要,認為它們的核心基本上是在教會,而不是在信徒心中;這樣立敕爾又似乎比士來馬赫那種個人的樂觀主義更向前邁進一步。透過赫爾曼,立敕爾可能還對巴特之基督論及他決意要寫《教會教義學》有一定的影響。

不過,巴特自己卻常強調他與立敕爾和立敕爾派是全然不同的。1914年八月,他看見自己的神學老師竟然支持德國宣戰,就更肯定他們的神學是走錯了路,把德國文化和神國的價值危險地混在一起。不過就算立敕爾神學的確看錯了神的國是屬乎此世,他卻準確地指出,神的國的確是耶穌教導的核心。

我們也可以這樣說,巴特反對立敕爾神學,是非常聞名的一件事(參Protestant Theology in the Nineteenth Century, London, 1972),不過仍不構成充分的理由去否定立敕爾在其他方面對神學界的影響。譬如說,立敕爾的「價值判斷」概念,對布特曼(Bultmann241,Bultmann, Rudolf)之存在主義(Existentialism435,Existentialism)神學就功不可沒,但不是那麼為人留意。潘寧博(Pannenberg897,Pannenberg, Wolfhart)是近代少數神學家中,承認立敕爾在基督論上有開創性的功勞,說他「是以歷史耶穌的神性問題,來建立他的基督論」(Jesus-God and Man, Philadelphia, 1968, p. 37)。潘氏以仔細的工夫研究立敕爾,陳列出合邏輯的異見,和巴特研究士來馬赫神學的態度一樣。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