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粹德国
纳粹德国是1933年至1945年阿道夫·希特勒和纳粹党统治下的德国的通称。在希特勒统治之下,德国转变为一法西斯主义极权国家,国内近乎一切事务均为纳粹党所控制。1945年5月同盟国战胜德国,第二次世界大战欧洲战场宣告结束[1],纳粹党在盟军的占领下被解散,纳粹德国亦不复存在。
目录
建立
1933年1月30日魏玛共和国总统保罗·冯·兴登堡任命希特勒为德国总理,纳粹党通过宣布其他政党为非法组织,由此开始清除国内一切政治反对力量,巩固自身权力。1934年8月2日兴登堡去世,希特勒将总理和总统职权合一,成为德国独裁者。1934年8月19日全民公投正式确定希特勒的德国“元首”头衔,一切权力都集中至希特勒手中,其辞令高于一切法律。纳粹政府并非相互协调协作的整体,而是不同内部派别组成的集合,各派别间进行权力斗争,试图获得希特勒的偏爱。大萧条期间,纳粹通过没收犹太人、共产主义者和宗教人士的财产,大规模军事支出和混合经济体制稳定了经济并结束了大规模失业的局面。包括高速公路系统在内的公共工程建设亦同时进行,经济恢复稳定局面,纳粹政权亦提升了其受欢迎度。
特征
种族主义(尤其是反犹太主义)是该政权的中心特性之一,日耳曼人(北欧人种)被认为是雅利安人种中最为纯正者,由此即为优等人种。犹太人及其他不适宜的人种则受到迫害并遭屠杀。反希特勒统治的抵抗运动则遭残酷压制。自由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反对人士遭到杀害、逮捕或驱逐。基督教会亦受到打击,教会领袖受监禁。教育重心集中于种族生物学、人口政策及为军事服务的体育。女性的就业和教育机会大幅减少。1936年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则向世界展示了第三帝国的气象。宣传部长约瑟夫·戈培尔通过电影、大规模集会以及希特勒的演说,达到控制舆论的目的。政府同时还限制艺术表达,推广一些特定的艺术形式,否定和封禁其他艺术形式。
行动
1930年代末期纳粹德国对于领土的要求日益扩张,若得不到满足则以战争相威胁。1938年和1939年,纳粹德国先后吞并奥地利和捷克斯洛伐克。希特勒同苏联共产党总书记斯大林达成互不侵犯协议,并于1939年9月入侵波兰,第二次世界大战在欧洲打响。德国同墨索里尼领导的意大利和匈牙利、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芬兰等亲德国家结盟,至1940年已征服欧洲大部分地区,并对英国进行威胁。总督辖区在征服地区建立起来,而在波兰剩余地区则建立了总督府。犹太人和其他不受欢迎的群体被送往纳粹集中营和灭绝营并被杀害。
结局
1941年德国对苏联发动入侵之后,战争局面开始扭转,而到1943年德国则遭遇了严重的军事失败。1944年对德国的大规模轰炸持续升级,轴心国力量开始自东欧和南欧撤退。盟军登陆法国之后,在一年时间内苏联从东部入侵,其他同盟国力量则从西部入侵。希特勒拒绝承认失败,导致战争最后阶段德国基础设施受到严重破坏,与战争相关的死亡人数继续攀升。1945年4月30日,苏联红军攻入纳粹德国首都柏林,阿道夫·希特勒于同日在柏林地下掩体里自杀。1945年5月8日,德国签署投降书,纳粹政权瓦解。战后同盟国展开去纳粹化进程,并将剩余的纳粹领导人送往纽伦堡进行战争罪的审判,纳粹德国位于东普鲁士、西里西亚、但泽和东波美拉尼亚的领土被并入苏联和波兰,而剩余德国领土则被苏联、美国、英国和法国军事占领,直到1949年民主德国和联邦德国分别成立,德国领土被一分为二[2]。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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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德国纪念二战欧洲战场结束71周年 反思战争罪行,东方网,2016-5-9
- ↑ 民主德国与联邦德国,道客巴巴,2014-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