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發展水平
經濟發展水平亦稱「經濟發展量」、「經濟動態數列水平」。反映社會經濟現象在不同時期的規模或水平。是計算各種動態分析指標的基礎。一般是指絕對數水平,也可以是相對數水平和平均數水平。依據在一個動態數列中所處的位置,分為最初水平、最末水平、報告期水平、基期水平。所謂最初水平就是動態數列中的首項指標數值;最末水平指動態數列中的末項指標數;在對比兩個時期的發展水平時,所研究時期的發展水平叫做報告期水平 (亦稱「計算期水平」);作為對比基礎時期的水平叫做基期水平。
目錄
綜述
經濟發展水平是指一個國家經濟發展的規模、速度和所達到的水準。反映一個國家經濟發展水平的常用指標有國民生產總值、國民收入、人均國民收入、經濟發展速度、經濟增長速度。[1]
動態數列中的每個指標數值。它反映社會經濟現象在各 個不同時間所達到的規模或水平。又 稱動態數列水平或發展量。一般指總 量指標,也可以用平均指標或相對指 標來表示。[2]
意義
經濟發展水平意義:是衡量經濟發展狀態、潛力的標誌。包括:
(1)GDP/GNP總值、人均值和變化率:是衡量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核心指標。據聯合國和經濟學的資料,當人均GDP/GNP值超過3000美元/年時,經濟發展趨向穩定上升,即可持續發展。
(2)科技在GNP/GNP中的貢獻率:是判別是否屬於高投入、低產出的落後經濟或生產發展方式。凡是科技貢獻率越高的,經濟越可持續發展,是生產現代化水平的指標。
經濟發展指標
對一個國家或地區經濟發展的水平,可以從其規模(存量)和速度(增量)兩個方面來進行測量。所謂「經濟規模測量」是指對一個國家在特定時間範圍里能夠生產出來的財富總量,包括從基本的生活用品到複雜的生產資料,再到各種文化和精神產品等財富的總量。在對經濟規模的 測量中最常用的指標是「國內生產總值」(GDP),它綜合性地代表了一個國家或地區在一定時期內所生產的財富(物品和服務)的總和。此外,對經濟規模的測 量又分為對絕對規模和相對規模的測量。絕對規模只是測量一個國家或地區在特定時期內的GDP總量,而不論這一規模的GDP是多少勞動力創造出來的。而相對規模指標則要關心一個國家的人口(或勞動力數量)與其GDP總量之間的關係。在相對規模指標中,最常用的是「人均GDP」指標。在經濟發展速度方面,最常用的指標是「GDP年增長率」。
參考文獻
- ↑ 「十五」計劃《綱要》中有關名詞指標解釋韶關市人民政府
- ↑ 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學術百科知網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