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均國民收入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人均國民收入是一個專用名詞。
現代漢字是指楷化後的漢字[1]正楷字形,包括繁體字和簡體字。現代漢字即從甲骨文、金文[2]、籀文、篆書,至隸書、草書、楷書、行書等演變而來。漢字為漢民族先民發明創製並作改進,是維繫漢族各方言區不可或缺的紐帶。現存最早可識的漢字是約公元前1300年殷商的甲骨文和稍後的金文, 再到秦朝的小篆 和隸書, 至漢魏隸書盛行,到了漢末隸書楷化為正楷,盛行於魏晉南北朝,至今通行。
名詞解釋
人均國民收入是一國在一定時期內(通常為一年)按人口平均的國民收入占有量,反映國民收入總量與人口數量的對比關係。人均國民收入水平是衡量一國的經濟實力和人民富裕程度的一個重要指標。
人均國民收入是綜合地反映一國經濟發展水平、經濟實力、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標誌。它與人口增長成反比,與國民收入增長成正比。
制約人均國民收入水平的因素
制約人均國民收入水平的決定性因素是每一就業人口平均提供的國民收入額,其次則是就業人口占勞動適齡人口的比例及勞動適齡人口占總人口的比例。後兩者的比例增大,有利於加速人均國民收入的增加,但這種增加與提高每一在業人口的人均國民收入額相比,作用則是有限的。
人均國民收入和國民收入的比較
人均國民收入和國民收入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與人均國民收入不同的是,國民收入是指一個國家在一定時期(通常為一年)內物質資料生產部門的勞動者新創造的價值的總和,社會總產品的價值扣除用於補償消耗掉的生產資料價值的餘額。國民收入在物質形態上表現為體現新創造價值的生產資料和消費資料兩部分。創造國民收入的物質資料生產部門主要有:工業、農業、建築業和為生產服務的運輸業、郵電業等。商業部門中的分類、包裝、保管等勞動,作為生產過程在流通領域的繼續,也創造一部分國民收入。
人均國民收入和人均國內生產總值的比較
人均國民收入和人均國內生產總值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人均國內生產總值是人們了解和把握一個國家或地區的宏觀經濟運行狀況的有效工具,即「人均GDP」,常作為發展經濟學中衡量經濟發展狀況的指標,是最重要的宏觀經濟指標之一。
將一個國家核算期內(通常是一年)實現的國內生產總值與這個國家的常住人口(或戶籍人口)相比進行計算,得到人均國內生產總值,是衡量各國人民生活水平的一個標準,為了更加客觀的衡量,經常與購買力平價結合。
術語解釋
經濟發展水平是指一個國家經濟發展的規模、速度和所達到的水準。反映一個國家經濟發展水平的常用指標有國民生產總值、國民收入、人均國民收入、經濟發展速度、經濟增長速度。
人口數量是指一個地區(如中國、中國台灣等)在一定時間內的人口總和,一般以人口普查的統計結果為依據。
參考文獻
- ↑ 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漢字,搜狐,2022-03-30
- ↑ 華夏古漢字《金文》,搜狐,2022-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