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福星
罗福星(1886—1914),字东亚,号国权、中葡血统,祖籍广东嘉应州镇平县(今蕉岭县)蓝坊乡大地村,生于印尼雅加达,中国近代民主革命家,广东蕉岭“抗日三英杰”(丘逢甲、罗福星、谢晋元)之一。少年时期始终怀着为国雪耻、振兴中华的抱负。
1903年,随父迁台,1907年加入中国同盟会,投身民主革命事业。1912年,罗福星奉孙中山先生委派回到台湾成立中国同盟会支部,筹划抗击日寇、光复台湾的革命事业。罗福星主张以革命推翻日本殖民统治,结束台湾遭受异族统治的命运。1913年4月中国同盟会台湾支部大会在苗栗县召开。
会议明确提出以武装起义斗争形式进行抗日复台的方针,罗福星自撰写《大革命宣言书》动员台湾人民为争取回归祖国而斗争,公开号召“在日本强权压制下的台湾人民,除以革命手段推翻日本帝国主义以外,别无自救之路。”因为罗福星的抗日革命活动,引起日本侵略者的注意,从而进行大搜查,罗福星在1913年12月不幸被捕。罗福星在狱中写下《致爱妻》《致爱卿书》等四封遗书,书中表现他对革命的忠贞:“不死于家,永为子孙纪念;而死于台湾,永为台民纪念耳。”1914年,罗福星被日寇杀害,实践了他生前的豪言壮语:“大好头颅谁取去,何须马革裹尸还。”[1]
目录
个人简介
罗福星,原居住于广东,母亲为印尼葡萄牙裔人,1903年,罗福星随祖父来到台湾,定居于苗栗一堡牛栏湖庄(今苗栗县造桥乡丰湖村一带),1906年又随祖父迁回广东,1907年加入中国同盟会,并经常往来南洋各地,在这段时间内,罗福星接触了革命思潮,对日后思想行动影响深远。1912年,他受孙中山先生委派,秘密赴台成立同盟会支部,组织抗日运动。1913年底,日本在台殖民当局在全台大搜捕,罗福星等921名志士被捕。罗福星被处以绞刑,牺牲时年仅28岁。
抗日复台
罗福星的父母,祖辈为了生计飘洋过海到荷兰属巴达维亚(即印度尼西亚椰加达)谋生,他就诞生于侨居地。出生后随祖辈东奔西走谋生计。1887年随祖母,父亲返唐山蕉岭县蓝坊乡大地村。稍长接受启蒙教育,后随父复返侨居地印尼巴城,就读华文学校,兼习读荷兰文。1903年中学毕业后,随祖父往台湾苗栗县造桥乡,就读苗栗公学。1907年随祖父重返故乡。
在这22年期间,他切身感受到荷兰殖民主义残酷剥削和压迫、台湾亡国奴生活的欺凌忍辱的痛苦,激发了爱国主义思想,深深体会到“无国就无家”,“祖国弱受人欺”的苦楚,蕴藏着救国救民的雄心壮志。
青少年的罗福星始终怀着为国雪耻、振兴中华的抱负。1907年6月,他由台湾返回故乡途中,在福建厦门聆听老师讲述革命道理,明白必须唤起民众,才能救中国,于是毅然参加“中国同盟会”,投身革命事业。
他在家乡小学任教,利用讲坛,撰写《从军乐》教材,寓教于课本,学生有时高歌吟唱,有时操练乐府,灌注着爱国主义思想。
后来,他在荷属巴城、英属新加坡等地担任中华学校校长期间,还奉广东总教育会长丘逢甲之命,到南洋一带视察华侨学校,宣传革命。同时与同盟会胡汉民等奔走南洋各埠为革命募集款项,支援国内起义活动。1911年他在黄兴领导下返国参加“三·二九”广州起义,战斗中腿部负伤。起义失败后,复返南洋活动,等待时机为国效忠。
“三·二九”起义失败后,他毫不气馁,与胡汉民、黄兴等人频频联系进行活动。1911年10月推翻清朝的武昌起义成功,他奉命在海外招募民军支援革命,并率领一批民军到西贡与胡汉民会合,经香港到广州,领取枪枝弹药。武装后的民军,如虎添翼。他与朱玉廷率二千民军直扑上海、苏州,待命参加战斗。民军完成使命后,他返故乡重执教鞭,继续进行革命的鼓动工作。
1912年8月间,他奉北伐军刘士明之命,赶赴台湾从事抗日光复任务。抵台后他与林修五、刘习修等12人密商成立抗日复台革命组织,定名为“华民联络会馆”,推举刘士明为主盟人,12人分任“募集主盟负责员”,会后分赴台湾各地进行革命活动。通过深入发动,会员大增,在台北集会,制订纲领:一、名称为中国同盟会支部,各地对外利用联络会馆或其它名称为掩护,成立分会;二、总会设在台湾大瀛旅社,以便联络;三、任务是扩大队伍,招募会员;四、联络各地抗日志士,组成抗日复台统一战线。
罗福星明确提出战斗口号:“驱逐日人,恢复台湾。”为了壮大力量,他与大陆同盟会保持密切联系,互相策应。发动民间宗教性、职业性、慈善性的公开组织成员入会,壮大革命队伍。并严格入会宣誓手续,采取联络暗号,密码通讯。为了在起义战斗中统一指挥发挥战斗力,将会员进行军事编队,委派十人长、五十人长、百人长,司令官等领队人员,成为有组织、有纪律的队伍。
经过罗福星等人广泛深入发动,深受日本帝国主义压迫、奴役的台胞,有如即将爆发的火山。一年之久,革命烈火燃遍全岛,会员达9万多人。1913年4月在苗栗县召开同盟会台湾支部大会。会议明确提出以武装起义斗争形式进行抗日复台的方针,罗亲自撰写《大革命宣言书》,公开号召“在日本强权压制下的台湾人民,除以革命手段推翻日本帝国主义以外,别无自救之路。”会议后,志士们着手准备起义事宜。
1913年10月,由于个别会员在搞枪枝时失误,引起日本侵略者的注意,从而进行大搜查,逮捕密藏枪枝的会员。接着又逮捕8名宣誓入会会员,导致起义事机暴露。日本帝国主义为了巩固殖民统治,出动大批军警搜捕抗日志士。在搜捕过程中,罗以巧妙机智方式躲过敌人的搜捕,但敌人不甘心就此失败,以缺席判处罗福星死刑。罗福星对敌人的判决采取蔑视态度,在群众掩护下继续战斗。他写下了不少鼓舞人民的战斗篇章:《自叙》《日记》《杂录诗篇》《宣告文》《致闽都督报告》《军人手法》等,以“泰山压顶不弯腰”的豪迈壮志,表示矢志报国决心,“虽粉身碎骨,而意志仍不屈”,以“救出台民于虎口”为奋斗目标。他化装成商人、学者、侨民、军警等,活动于日本军警眼皮之下。1913年12月由于叛徒告密,他遭日本警察逮捕,受尽严刑拷打,仍大义凛然,誓死不屈。
日本侵略者经过60天的刑讯,一无所获,于1914年12月将罗福星施以绞刑,终年29岁。他在狱中写下《致爱妻》《致爱卿书》等4封遗书。书中表现他对革命的忠贞:“不死于家,永为子孙纪念;而死于台湾,永为台民纪念耳。”实践了他生前豪言壮语:“大好头颅谁取去,何须马革裹尸还。”
台湾人民怀念他,将其灵骨迁葬于苗栗大湖罗岗山麓,安眠于祖国山河。民众集资建立“昭忠塔”、“昭忠祠”,以永作纪念。1986年,在罗福星志士诞辰一百周年时,台北市民众集会举行隆重纪念活动,邮政部门发行“罗福星纪念邮票”400万枚,台北市和苗栗县等地竖立“罗福星铜像”供后人瞻仰。
主要事迹
1911年中国爆发辛亥革命,罗福星率领于爪哇募集的两千多名民兵回国起义,对革命运动更加有心得,1912年,罗福星奉孙中山之命回到台湾成立同盟会支部,筹备抗日起事,以大稻埕(今台北市大同区境内)为活动范围进行地下抗日运动,尚往来于台北及苗栗之间,以华民会、同盟会、三点会及革命会等集会争取、招募更多抗日同志,主张以革命推翻日本殖民统治,结束台湾遭受异族统治的命运。1913年于苗栗成立“抗日志士大会”,正准备计划起事之时,台南关帝庙、台中东势角、新竹大湖及南投等地亦相继发生准备秘密起义的事件,引起台湾总督府及日本警察关注,而导致计划外泄,罗福星见大势不妙,便躲避追捕,台湾总督府立刻下令在全台进行地毯式搜索,逮捕革命党员、破坏革命总部。
1913年12月29日罗福星在淡水被捕,同时也有千人遭到拘役。行政当局乃称此事为“苗栗事件”,在苗栗召开临时法庭,除了苗栗罗福星外,被捕的抗日人士尚有台南关帝庙李阿齐、东势角赖来、大湖张火炉及南投陈阿荣等人,共计921人接受集中审判,罗福星等20人被判死刑。1914年3月3日,罗福星绞死于台北刑务所(监狱),得年仅29岁。1953年获台湾当局领导人蒋中正颁发褒扬令。同年在苗栗县建成昭忠塔。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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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台湾同胞在抗日战争中的贡献“有史有据” ,搜狐,2015-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