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斯科·龐德
羅斯科·龐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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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自environmental history and legal history 出生 1870年10月27日 逝世 1964年7月1日 母校 哈佛大學 曾擔任 哈佛大學法學院的院長 任期 1916年 知名於 20世紀著名法學家 發動事件 「社會學法學」運動的奠基人 |
罗斯科·庞德(英语:Roscoe Pound,1870年-1964年)出生于美国內布拉斯加州林肯。是美国20世纪著名法学家、植物學家和教育家,“社會學法學”的主要倡導者和美國法院管理改革的領導者。
在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法學、語言學和文學方面受過良好教育,為真正的文藝復興時期的人,在1953年鞏固了自己與消費者律師協會的聯繫,當時他受聘擔任全國索賠人賠償律師協會 (NACCA) 法律期刊的主編。
目录
生平
經歷
社會學法學
他被認為創造了“社會學法學”,這是一種法律概念的方法,其中法律被認為是受社會條件影響的動態系統,進而影響整個社會。他是“社会学法学”运动的奠基人,美国法律现实主义运动的早期代表人物,该运动主张更加实用地并依据公共利益来解释法律,并侧重于实际发生的法律过程,反对当时美国法学界盛行的法律实证主义。 他有力批判了当时美国最高法院以Lochner v. New York (1905)案为代表的有关“合同自由”的判例。庞德后来反对该运动,并在其生命的后期成了对法律现实主义的著名批判者。
龐德的使命延續在龐德民事司法研究所的日常工作中。他強調卓越的法律研究和教育,致力於在所有熱愛法律的人之間進行公開辯論,以及對多學科研究的關注。
作品选
- 《法理学概述》(Outlines of Lectures on Jurisprudence),1914年
- 《普通法的精神》(The Spirit of the Common Law),1921年
- 《法与道德》(Law and Morals),1924年
- 《美国刑事公正》(Criminal Justice in America),19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