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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東中山公園福德廟

羅東中山公園福德廟
圖片來自pixnet

羅東中山公園福德廟,簡稱羅東福德廟,地方稱為鎮長廟,是位於臺灣宜蘭縣羅東鎮集祥里、羅東中山公園的土地祠

目录

歷史沿革

嘉慶十九年(1814年),漳州人游飛龍、林棟等人首在阿里史(今浮崙里、漢民里及現在羅東鎮公所)大草埔開墾,立福德正神祭祀,即為今日的羅東福德廟。廟原設立在今日的羅東鎮公所停車場處。1967年11月,羅東鎮公所等單位因集中遷建到現有地段,將此廟遷到相隔一條省道對面的中山公園內。

新廟於1968年1月落成,鄰近羅東夜市。1974年,為節慶演戲需要,信徒出資興建戲台,兼作政見發表會、或其他公益活動之用,直到1995年蘭陽地震造成大樑嚴重龜裂,次年1月31日拆除。後來新建俯看式戲台,但使用率偏低,不但土地公誕辰演戲時都另在廟前搭台,連在公園廣場舉辦的各種歌唱表演,都另搭臨時戲台。

因廟前禮亭的圓柱嚴重龜裂、廟埕空間擁塞、廟埕髒亂等問題,鎮公所計畫以775萬元重整廟宇,便於2006年9月6日與廟方協調整建方案。鎮公所原希望能讓廟移位轉向,但廟方管理委員會認為改座向後就緊鄰著民權路,腹地不足、不利風水,最後決定以不改變廟的座向方式整修。

2010年9月22日,拜亭落成。

地方名稱

該廟又被喚為「鎮長廟」,因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為羅東鎮鎮長兼任,委員等職是鎮民代表會代表及鄰近里長兼任。又被戲稱為「鎮長的私廟」,除廟地地目為公園土地外,加上沒有信徒組織,所以無法辦理寺廟登記。1996年6月11日,鎮代吳俊龍指責鎮公所不守法令,該廟不僅是鎮方蓋的違建,又私下聘任管理委員會,卻不過問信徒所捐之香費,要求鎮長游榮華應輔導該廟成為合法宗教團體。2003年11月21日,鎮代陳鴻禧要求鎮所要在6個月內,輔導廟方成為合法寺廟。

廟還有一個封號是「中途之家」,因不少人將神像送到該廟放置。在2002年報導時,說此廟神像已從原先主神土地公、土地婆各1尊,激增到60尊,造成無法容納,廟方只好在該年過農曆年前依民間習俗及相關宗教科儀,將部分神像火化送神。

土地祠

土地廟,又稱土地公廟福德廟伯公廟,為民間供奉土地神的地方(廟宇),多於民間自發建立的小型建築,屬於分佈最廣的祭祀的建築,鄉村各地均有分佈。在1949年以前,凡有漢人居住的地方就有供奉土地神地方——土地廟。

土地廟在中國大陸曾由於「文革」作為「四舊」大部分被搗毀。隨著「改革開放」和開始信仰自由[1] 以後,自1980年前後有蒸蒸日上的恢復民間信仰和社會的逐漸發展,便有一股建設土地廟的浪潮。這些土地廟多由農民自發組織建設的信仰中心,屬於微型建築,高度從不到2米至正常房屋高度;面積大小小則幾平方米,大則十幾平方米。1980年代和1990年代大陸官方和媒體一直密切關注這股建設土地廟的浪潮,就以當時農村小學基礎教育設施落後為藉口和理由,來呼籲鄉民多關注鄉村基礎教育,集中精力投資建學校,不要熱衷於「迷信」,但仍舊無法破壞民間信仰的力量。部分地區官方就以破除迷信為藉口而進行強行拆除,這股土地廟信仰复兴的熱潮最終還是被大陸官方鎮壓了。然而实际上至2000年以後,幾乎每鄉至少有一處或多處,其數量分佈因地而異。台灣因為擁有宗教信仰自由所以有相當多的土地廟;據官方的調查,其數量超過1300所以上。

与农村地区的土地庙相对的,是供奉城市守护神的城隍庙

土地神

土地神又稱「福德正神」、「土地公」、「土地公伯」、「土地伯公」、「土地爺」,在馬來西亞新加坡一般稱為「大伯公」。民間信仰最為普遍的眾之一,流行於漢族地區及部分受漢族文化影響的少數民族也有信仰。土地神屬於中國民間信仰中的地方保護神,在1949年及其以前,凡有漢族人群居住的地方就有供奉土地神的現象。

在中國傳統文化中,祭祀土地神即祭祀大地,現代多屬於祈福、保平安、保收成之意。土地神也是道教諸神中地位較低,也是與人民較親近的神祇

土地廟的造型

土地廟因神格不高,且為基層信仰,多半造型簡單,簡陋者於樹下或路旁,以兩塊石頭為壁,一塊為頂,即可成為土地廟,俗稱「磊」型土地廟。也有簡單以水泥或磚塊砌成,現今台灣甚至有工廠開模以水泥灌製大量生產,也有土地廟因香火鼎盛,逐漸中大型化者。

中國大陸土地廟

潮汕土地廟

土地神在潮汕俗稱為伯公。土地廟亦稱伯公廟或寫作福德老爺廟、福德古廟。每家每戶家中都會有伯公神位,商鋪也不例外。伯公廟規模通常不大,但分布最為普遍,田野、山嶺、村口、街衢,在在皆有。福德老爷身旁通常伴有福德老爷夫人,是和蔼可亲的形象。

參考文獻

  1. 信仰自由,relig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