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
美國國會(英語:United States Congress)是《美國憲法》規定的立法機構,位於國會大廈。根據《美國憲法》,美國是一個三權分立的國家,其中立法權力歸國會;行政權力歸美國總統;司法權力歸美國聯邦法院。國會由經直接選舉產生的參議院議員與眾議院議員組成,每個議員代表其選區內的選民,但是作為一個整體,國會議員代表整個國家的選民,通過立法來規範政府與人民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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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會徽章 原圖鏈結、圖片來自世界之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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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美國憲法第一條指明國會的結構、權力和運作方式。國會的兩院制是康涅狄格妥協的結果,試圖在人口較多的州擁護的弗吉尼亞方案和人口較少的州擁護的新澤西方案之間達到一個平衡。兩院制也代表美國制憲會議代表對直接民主的不信任。在美國憲法第一條的第二款和第三款中,他們指定眾議院的眾議員由選民直接選舉,但是參議院的參議員則由各州立法機構選舉(後一條款在1913年通過了美國憲法第十七條修正案之後改為由各州選民直接選舉)。
憲法還規定眾議員的任期為兩年,每兩年全部改選一次,而參議員任期是六年[1],每兩年改選大約三分之一的議員。在總統選舉年的兩年之後進行的國會選舉稱為中期選舉。
國會任務
美國憲法規定國會具有立法、代表選民發言、監督、公眾教育、調解衝突等任務,其中立法和代表權是最重要的兩個任務。
立法任務
國會的主要和最明顯的任務是立法。在美國國內,國會是最高級的立法機構,制定影響每一個美國人的法律。立法經常需要在一些有爭議的問題上作出決定,例如聯邦預算、醫療保險改革、槍支控制,以及戰爭和和平。但是,國會並不發起它最終考慮的大部分提案。大部分提案來自於執行機構,而很多其他的來自政黨和利益集團。通過一系列妥協和利益交換,以及大量的辯論和討論,提案的擁護者嘗試建立一個占據多數的聯盟來制定國家政策。
代表任務
代表任務包含表達議員所在選區或者州的選民的意願和需求,也包含並代表了更廣範圍內的國家利益,例如環境保護。因為選民意志經常和國家政策發生衝突,代表人物經常和影響國家的立法任務發生衝突。例如,雖然實行反傾銷稅可能對保護某些州內的產業有利,但是國家的出口可能會因為面臨報復性反傾銷稅而受到損失。
參考文獻
- ↑ 第一屆選舉時規定有1/3是任期兩年;1/3任期四年,1/3任期六年,以後的參議員選舉都為任期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