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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海军陆战队使馆警卫队

海军陆战队使馆警卫队前称海军陆战队卫兵营,是美国海军陆战队一支营级的部队,负责美国驻外大使馆领事馆及美国政府在外机构的保安任务,包括布鲁塞尔的美国驻北约代表处等。队员称“海军陆战队卫兵”[1]

目录

历史

自美国建国早期至今,海军陆战队与国务院已有一段长远的合作历史。从第一次巴巴里战争中陆战队员在德尔纳的黎波里等地升起美国国旗,到美墨战争时阿契博德·葛利斯皮在上加利福尼亚的秘密任务,及义和团运动期间在北京的作战等等,海军陆战队已多次于海外的特殊任务中,保卫了冲突区内美国派外人员与侨民的安全。

美国首次正式、永久地指定海军陆战队作为使馆警卫的历史则始于1946年的《外交机构法》,法案中授权美国海军部长可应国务卿要求,派出陆战队员担任驻外机构的保安队,并接受美国驻该处的高级外交官监督、管理。1948年12月15日签署了第一份有关陆战队员派外相关规定的协议备忘录。首批海军陆战队员在国务院美国外交人员学院受训后,于1949年初派赴摩洛哥丹吉尔泰国曼谷。1954年11月起初级训练项目交由海军陆战队自行执行。之后1946年份的外交机构法取代,最新的一份备忘录则于2008年8月出炉。

在导致美国驻利比亚大使克里斯多夫·史蒂文斯丧生的2012年班加西攻击事件发生后,美国国会要求增派陆战队卫兵,使得其数量在战后海军陆战队的裁减趋势中,反增至原本的近两倍。美国海军陆战队从美国海军陆战队第1团第1营中调派了一个连作为增援队。

职责

使馆警卫队的首要任务是替美国驻外机构,尤其是替馆区内攸关国安的机密文件和设备提供保卫,由一名美国外交安全局的特派官员、高级执法代表及使馆安全专员)负责监督。使馆警卫队也负责美国来访高官或要员的人身安全,并协助地区安全官监督馆区外部的当地保安单位。次要任务则是在紧急状况下保护当地美侨及使馆内的美国政府财产。由于美国驻外使馆在危急之际是美侨避难的最后堡垒,因此陆战队身为使馆守军,必须在外援抵达前以少量兵力固守使馆。

在大部分场合下,使馆警卫队专门负责驻外使馆、领事馆建筑内部的保安。在最极端的紧急情况下才有权限负责防卫建筑外部、甚至替离开馆区在外的高级外交人员提供特别保护。若因职责之故,陆战队卫兵可享有一定程度的外交豁免权

海军陆战队卫兵隶属于使馆警卫队,但在实际作业上则归地区安全官管理。

组织

目前陆战队使馆警卫队为数约1,000人,派驻地点约150个,亦称“分遣处”,划分为9个地区警卫司令部,辖区分布可达全球135个国家、18个时区,包括了其在维吉尼亚州匡提科基地的队部。匡提科的队部连和海军陆战队卫兵学校共有100人,提供行政、后勤、法律、培训及教育支援。

现有的9个连由一中校指挥,其下各负责数个分遣处,罗列如下:

每个分遣处由一名参谋士官负责指挥,出任者的军阶通常介于上士一等士官长之间,职称为“陆战队分遣处司令”,是少数带有“司令”两字的陆战队士官职称。分遣处司令一般需服满2个役期,每期18个月,婚姻状态可为已婚(但下属队员需为单身)。每个分遣队的规模至少需有5名队员、一名司令,使得驻在馆处随时有人守岗,同时使每个队员可以进行惯例训练、内部管理或是获得放假时间。

一名陆战队卫兵通常需服满3个役期,每期各12个月。队员阶级通常为一等兵至上士。

服役

在一外交代表处服完24个月役期的海军陆战队卫兵可获得军陆战队卫兵勋表,或是服役星章

任何美国军职代码的海军陆战队员均可志愿申请加入警卫队服一次3年的服役期,然而有携眷的非参谋士官不具申请资格,若是身上有刺青者、有违法纪录者、非美国公民者、具双重国籍者及任何原因致未能通过安全许可而无权接触机密者,也不得申请。

在分派到某驻外馆处之前,一名接受使馆安全训练的海军陆战队员必须在匡提科基地成功完成训练项目。戍卫海外馆处或重要的美国驻外设施是海军陆战队中的特殊职位之一,有时亦可能带有危险性,例如1975年西贡陷落时,麦马汉与贾基这最后两位丧命于越战的美国军人,当时驻守著美军撤侨行动中经指定为集合地点的设施。1979年美国驻巴基斯坦大使馆纵火案及1998年驻肯亚使馆爆炸案中都有陆战队卫兵殉职。

参考文献

  1. 小档案》陆战队使馆警卫队,自由时报,2020年5月12日